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

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

日前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指出,要巩固和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常态化成果,下大气力建制度、立规矩、抓落实、重执行,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这一要求,又一次向全党全社会释放了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对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实现监督全覆盖是前提。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明确纪律的内涵,把严明纪律和规矩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扎牢制度笼子,形成可执行、可操作、可监督、可问责的制度规范,做到“探头”处处有,监督全覆盖。当前,要突出对落实“两个责任”和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级“一把手”的监督,重点是监督检查已出台的制度、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述职述责述廉、重大事项报告、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等监督制度的落实情况,使监督无处不在、无时不有,让不正之风无处遁形,让违规违纪者无处藏身。

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坚持惩处零容忍是关键。党中央多次强调,反腐败绝不封顶设限,不设特区、禁区、盲区。没有铁打的纪律,就没有铁打的江山,必须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寸步不让一抓到底,“老虎”“苍蝇”一起打,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厉惩处。事实证明,只要确保纪律尺度不松、执纪力度不减,就能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形成有效震慑,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确保党规党纪的刚性约束。

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实现执纪不留情是保障。纪律处分执行必须做到言出纪随,绝不允许有打“白条”的情况出现。针对执纪不力不严的情况,必须擦亮监督之眼、扬起问责之鞭,盯紧纪律处分执行这“关键一环”,以强力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拧紧管党治党的责任螺丝。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甚至是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定期对纪律处分执行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打“白条”现象问责到底,才能始终保持纪律戒尺的刚性,彻底打消一些人的侥幸心理、观望心态,使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真正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和常态。

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做到预防挽救人是根本。严管就是厚爱,治病为了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重要经验。观察这些年查处的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不难发现,堕落者都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从小过到大错的演变过程。如果在刚发现时有人及时拉一把,就不至于使其在错误的道路上越滑越远。只有转变执纪方式,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管和治更多体现在日常,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立即处理,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才能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实现管党治党“全面”和“从严”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刘宇同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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