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系统2018年“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月”活动方案

住建系统2018年“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第四季度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决策部署,以增强全民消防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依法治理、深化专项整治等为重点内容,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按照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专项安全整治任务。

二、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2018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三、组织机构

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邓万明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杨军任副组长,相关股室所站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在局安办,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工作。

四、整治内容

(一)持续开展重点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建筑施工工地(含建筑外墙改造工程)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燃气管道、设施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物业小区内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进行梳理分类,逐一明确整改单位、整改措施及整改期限。

(二)持续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根据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xx安委[2017]xx号)、xx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xx委〔2017〕xx号)要求,我局下属责任股室所站要进一步排查整治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排查整治我县建筑施工现场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

(三)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当前,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已进入集中整治阶段后期,要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压实乡镇府、监管部门、管理部门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各司其职,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依法加强督促、指导、监管工作,做到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的齐抓共管、综合整治,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

(四)持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我局下属股室所站、各相关企业要结合“119”消防宣传月契机,结合工作实际,紧扣秋冬季节火灾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参与度高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推动社会各界进一步关注消防、学习消防、参与消防,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夯实火灾防控基础,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五、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改阶段(11月1日至11月8日)。各相关企业要认真开展安全隐患、违法违规问题自查自纠,切实消除不安全因素,并签订自查自纠承诺书,自查自纠情况于11月8日下午下班前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排查整治阶段(11月9日至11月23日)。我局将安排工作人员对我县住建系统消防安全进行专项治理大检查,同时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列出清单、逐项督促整改,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三)巩固总结阶段(11月24日至30日)。我局相关责任股室所站要对整治情况进行汇总,并认真总结,继续加大对遗留隐患问题的督改力度,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严重的隐患和违法行为。总结材料于11月30日下午下班前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编辑:吴成玲校对:刘宇同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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