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公民道德教育为讲诚信守信用扬帆(2)

用公民道德教育为讲诚信守信用扬帆(2)

——建设信用社会系列谈之二

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宣传功能,提升道德诚信的社会影响力,牢固树立社会公众的诚信意识。要发挥主流媒体的导向作用,党报党刊、通讯社、广播电视要拿出重要版面时段、推出专栏专题,运用新闻报道、言论评论、专题节目等形式传播诚信理念,深入宣传阐释“诚信”的丰富内涵和基本要求,使诚信价值准则深入人心。都市类、行业类媒体要发挥贴近群众的优势,用生动活泼的宣传报道引导人们践行诚信价值。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要运用微博、微信、微视、微电影等传播手段,扩大诚信宣传覆盖面。要宣传先进典型,大力发掘、宣传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群体,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引导人们见贤思齐。既持续宣传老模范的感人事迹,也及时宣扬新模范的高尚行为;既在全社会推出具有重大影响的诚信人物,也在各地各行业和基层单位推出一诺千金的凡人善举;既宣传公民个人守信践诺之举,也宣传骨干企业、优势产业、知名品牌以诚信创一流的先进经验,塑造诚信国家形象。同时,要鞭挞失信行为。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失信败德行为进行批评揭露,使之成为“过街老鼠”。尤其对影响恶劣的重大违法案例,要进行公开曝光、有力鞭挞,形成强大舆论压力。加强对失信行为处罚结果的跟踪报道,以反面典型为教材进行德法释义,警示人们守住诚信做人“底线”、敬畏法律“高压线”;要创作弘扬诚信的影视剧、小说和戏曲等文艺作品,做好展演展示,用文化传播和滋养诚信价值理念。运用社区市民学校、公益性文化单位、文化服务中心等阵地,通过经典诵读、道德讲堂、论坛讲座、展览展示等形式,发动群众参与道德评议,组织大讨论等活动,培育诚信文化,形成民间舆论场,引导人们加强自我约束,让诚信成为人们的精神追求。

贯彻“从娃娃抓起”的教育原则,将诚信教育作为育人树人、立德育人的必修课,把校园作为诚信教育的主阵地。要强化学校是诚信教育主阵地的意识,贯穿青少年的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各领域,落实到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各环节。构建各级各类学校有效衔接的诚信教育体系,在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课、思政课以及道德实践中强化专题法制教育,研究建立学生诚信评价考核办法。建立和规范体现诚信内涵的礼仪制度,把诚信嵌入到成人礼、毕业典礼等仪式中。我国近代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有句名言:教师的任务是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学生的任务是千学万学学做真人。老师在抓校园诚信教育中岗位光荣、任务艰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将倾注全部力量打造“文明中国”、“诚信社会”确立为工作大局,将文明自己、文明身边人,文明一个群体、一座学校作为自己的责任,要切实加强师德建设,强化诚信执教、为人师表理念,以人格魅力为学生展示“学为人师,行为世范”。要将向一切不文明行为和现象作斗争作为自己的使命,依法依规严肃惩戒学术造假、论文抄袭、考试作弊等失信行为,将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与社会诚信档案相连通,纳入国家统一征信平台,引导师生以诚立身、诚信做人,让校园充盈诚实守信,让主旋律高扬。

注重从社会领导层做起,发挥好诚实守信的示范作用,形成引领社会好风尚的“群雁效应”。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等思想,不论过去还是现在,都有其永不褪色的价值。这一重要论述,为今天党员干部弘扬守诚信的传统美德提供了遵循。企业无信,则难求发展;社会无信,则人人自危;政府无信,则权威不立。一个政府和个人都高度重视诚信的国度,其处于社会治理和社会发展领导层的诚信形象,既是主导又是示范,事关社会公信,也关乎诚信的管理。因此人们在呼唤信守承诺的传统回归的同时,必然把目光瞄向各级领导干部。在一些地方政府管理中,充斥着空话、大话,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行为,充斥着避实就虚、回避矛盾的情况,往往与这些地方的领导层诚信形象不好有关。因此,倡导诚实守信、强化诚信教育说服力、感召力,关键应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切实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确保诚信、不欺骗百姓、取信于民上见实效。要把诚实守信与讲党性、讲忠诚有机统一起来,在社会管理中恪守对公众所作的承诺,在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的制定过程中,恪守诚信准则,“言必行,行必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确保公信力,绝不向群众开“空头支票”,绝不当“口惠而实不至”式的口号人物。同时,自觉防止功利思想和“作秀”现象,坚决反对虚假浮夸、弄虚作假,不亲近那些对上级阿谀奉承、无原则服从的干部,不把公共资源用于个人或者单位结“人缘”、拉关系、谋好处。“榜样是看得见的哲理”。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践行诺言、诚实守信,自觉为建设信用社会作表率、为弘扬清风正气树标杆,必将形成“头雁效应”,带起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诚信之风,并作为一种黄金资本,赢得政府权威的日益提升,实现治理能力和治理效率的“双丰收”。

广泛开展诚信实践主题活动,大力营造讲诚信、守信用的社会环境,催生美美与共的诚信之花。马克思于1845年指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诚信教育作为诚信社会建设中一项重要的基础工程,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高度重视。要注重发挥公益宣传引领文明风尚的作用,加强选题规划和设计制作,加大在各类媒体和公共场所的刊播力度,让人们在耳濡目染中恪守诚信规范,并抓住“3·15”消费者权益日、“诚信兴商宣传月”、“全国质量月”、“食品安全宣传周”、“6·14信用记录关爱日”和“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利用举办大型经贸活动、商品博览会等有利时机,增加宣传频率,形成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决策和施政透明度,重点抓好公务人员、执业人群的职业操守,建立诚信档案,对严重失信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引导人们把诚信理念转化为自觉行动。同时,在组织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要深化思想道德内涵,把诚信建设的要求贯穿到创建内容安排中、体现到工作各环节中,推进各行各业自觉结合业务和生产经营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诚信实践活动,引导人们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提供高质量服务,提升公众美誉度,培育和浇灌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诚信之花。

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有一首电影主题歌叫《众手浇开幸福花》。诚信社会从本质上讲,就是一朵人人受益的幸福花,全社会公民人人都是受益者,也理应人人都是建设者。正如一句民谚:“诚信建设是朵花,根深叶茂靠大家。”这无疑是一个经验之谈!这一经验表明,只要教育跟上,重点突出,全社会综合用力,坚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坚持落细落小落实,良好的诚信生态可期,信用社会建设必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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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媛校对:周艳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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