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疏整促”背景下北京居民社会情绪调查

【2019-11】“疏整促”背景下北京居民社会情绪调查

[中图分类号] D616[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29-1445(2019)11-0078-04

2017年以来,北京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疏解整治促提升”(以下简称“疏整促”)专项行动。组织开展“疏整促”行动是疏解非首都功能,优化首都发展布局,降低中心城区人口密度,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有效治理“大城市病”,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和水平,创造良好人居环境的迫切需求;是优化提升首都核心功能,全面提升城市发展质量的重大举措,符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目的。近两年来,在政策落实过程中显现出一些复杂的矛盾。例如,北方地区最大的服装批发集散地——动物园批发市场因不符合首都核心功能定位,加重城市隐患等因素,成为疏解的重要对象。但多年来这里早已形成集聚效应,搬迁工作不仅让商户对自身未来感到迷茫,也使居民产生了不同倾向性的情绪反应。在复杂的社会交互场景(如居民社区)中,个人情绪会通过人际之间的情绪感染、人际交互、情绪聚合过程,形成带有明显态度倾向和利益诉求的社会情绪。社会情绪的积极性影响着社会行为的趋势和特点。积极的社会情绪使人们具有包容、合作、信任和建设精神,能够接受和支持不同的观念,对外界有较高的忍耐性和适应力,能够勇敢、乐观地面对未来。消极的社会情绪则使人们排外、具有防御性,拒绝、怀疑和反对不同的观念,易焦虑、愤怒和恐惧,缺乏安全感,易出现分裂、冲突、对抗和破坏性行为。为了深入了解北京居民对“疏整促”的社会情绪,我们开展了调查访谈工作。

调研方法

问卷调查。本次调查研究,内容主要围绕三方面问题:即北京居民对“疏整促”的各项举措有哪些主要的情绪反应,不同居民群体的社会情绪有哪些异同?促成上述社会情绪产生、发酵的主要因素是什么?在非首都功能疏解过程中政府应该如何营造并引导积极的社会情绪,增强北京居民对政府的合作与信任?调查对象主要为北京市常住居民,包括中心城区、近郊和远郊的北京市民和长期定居的外地户籍居民。线下调查采用分层整群抽样方式,以社区为单位在全市16个区收集数据,回收有效问卷1024份。线上调查由16个区的社区工作者在网络平台向居民收集数据,回收有效问卷1191份。参与调查的被试者中,男性842人,女性1373人。年龄以30—70岁为主。在北京居住5年以上的占91%。从居住城区看,首都功能核心区332人,中心城区、城市副中心等新城1675人,生态涵养发展区208人。人员分布情况基本反映了各区实际人口密度的差异。

个体访谈。通过个体访谈的方式,调查与典型社会情绪有关的诱发事件、支持性事件、认知引导、情绪感染、利益诉求和价值冲突等。其中,社区居民访谈包含7名代表,访谈问题为:对“疏整促”行动的理解、事件举例、自身感受和评价,对于政府今后工作的建议等。社区工作者访谈包含5名代表,访谈问题为:居民对本社区工作的态度,社区征求居民意见、与居民沟通协调的方式,当前社区工作中的难点等。基层领导者访谈包含4名代表,访谈问题为:本地区居民对政府工作的集中性意见,对待居民所反映问题和表现行为的态度与方式等。专家访谈包含两名代表,访谈问题为:居民社会心态的形成机制和引导方法。

调研结果

北京居民对“疏整促”行动的认知程度。调查结果表明,90%的居民知道“疏整促”行动,但对“疏整促”具体举措内容了解并不全面。比如,居民对“环境整治”“拆除违法建设”“疏解低端产业”的知晓率达90%以上,对“拆墙打洞”“棚改拆迁”的知晓率在71%左右,对“留白增绿”的知晓率达到67%。但对“腾笼换鸟”的知晓率仅为39%。可见,居民对已经发生的、影响到自身生活的举措了解较多,而对未来发展方向了解相对较少。

对“疏整促”行动中的各项举措,绝大多数居民都持积极态度。调查结果表明,居民赞同比例较高的行动是“拆除非法建设”(95%)、“留白增绿”(92%)、“环境整治”(91%)。存有疑惑甚至反对较多的是“腾笼换鸟”和“疏解低端产业”。其中有27.5%的人对“腾笼换鸟”持不了解或说不清楚的态度,19.5%的人对于“疏解低端产业”持说不清甚至不赞同的态度。具体针对“疏解低端产业”这一行动,调查结果显示居民的基本认知表现为:48%的居民认为“买东西价格变贵了”,45%的居民认为“买东西不方便了”,69%的居民认为“周边环境更加整洁、整齐了”,23%的居民认为“生活氛围变淡了”,17%的居民认为“对我没什么影响”。

针对距离居民生活圈最近的治理“拆墙打洞”行动,整改以后的调查结果显示,小区居民的基本认知表现为:83%的居民认为“生活环境更加整洁、整齐了”,63%的居民认为“生活秩序更加规范了”,67%的居民认为“街道变得宽阔顺畅了”。但也有31%的居民认为“油盐酱醋、电灯五金等生活日常采买不如以前方便了”。

北京居民对“疏整促”行动的情绪反应特点。调查结果表明,多数居民对“疏整促”的几项主要举措表现出“欣喜”的情绪反应,极少数居民表现出“愤怒”或“委屈”的情绪。这反映出居民对整治措施的出发点和目前的实施效果较为满意。但也应该注意到,对各项行动仍有10%—15%的居民选择了“观望”,有5%—10%的居民选择了“疑惑”和“说不清”。这些比较平静的情绪背后,反映了居民对各项措施最终实施效果的疑虑和一定程度上的担忧。

北京居民对“疏整促”行动的综合态度。对于政府近两年的综合整治行动,84%的居民持“支持”态度,15%的居民保持“中立”态度。具体而言,综合整治行动在对居民生活质量的影响方面,有48%的居民认为“使我的生活质量提升”,45%的居民认为“对我的生活质量没有明显影响”,7%的居民认为“使我的生活质量下降”。

在对居民生活成本的影响方面,53%的居民认为“使我的生活成本提升”,44%的居民认为“对我的生活成本没有明显影响”。在评价综合整治的结果方面,39%的居民认为“满意”,38%的居民认为“比较满意”,7%的居民的态度为“不满意”或“不太满意”。在评价综合整治所采取的行动方式方面,40%的居民认为“合理合法”,39%的居民认为“能接受”,14%的居民“说不清”。由此可见,居民对于政府综合整治的方式多数是认可并理解的,同时也存在少量的质疑。

在阐述对政府综合整治行动最大的期望方面,居民的关注点各有不同。31%的居民希望“改善环境”,24%的居民希望“改善交通”,13%的居民希望“改善基础设施”,12%的居民希望“周边的餐饮零售更加规范”。这表明北京居民的生活水平存在较大差异,多数居民关注自身的生活质量,也有部分居民期望继续改善基本生活条件。

在评价政府近年来在城市治理的举措成效方面,82%的居民表示“高兴”,27%的居民表示“幸福”,20%的居民表示“担忧”。这表明居民的心态总体上比较积极和乐观,同时也有一定程度的忧虑。进一步问询居民近一年来对于“疏整促”态度的转变,31%的居民表示“始终非常赞同”,30%的居民表示“支持,且对下一步的行动规划很乐观”。但也发现部分被试者表现出态度转变或者不确定性。如,12%的居民认为“起初很排斥,目前非常认同和理解”,13%的居民表示“支持,但对下一步的行动规划很茫然”。

北京居民社会情绪与态度的成因分析。社会情绪是群体成员通过人际互动而自然形成的对未来的信念,是社会事件发生的内在原因和根本动力,影响着事件的类型及发生的时间。同时,决定着社会行为的特点,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多个领域。理性和本能都是人类应对社会环境的方法,其中的任何一个都不能单独解释人类的所有社会行为。情境的确定与否是人们依据理性或本能冲动作出反应的分界线。人们在确定的情境中会根据理性,计算投入产出比,追求效益最大化。但若社会情境是不确定的且风险性较强的,则人们倾向于无意识地模仿他人的行为,根据共享的集群冲动作出反应。

本次调查所呈现的居民对于“疏整促”系列举措的认知、情绪和综合态度,大多是在相对清晰的情境中作出的对未来的积极判断。当北京居民对“疏整促”的政策和系列行动有较为全面的认知和切实的主观体验之后,对于自身实际的利益得失(比如,生活质量提高的同时生活成本也相对提高),会以整体效益最大化为出发点,对各项治理举措作出积极评价,并表现出积极、乐观的基础情绪状态。

居民在理性状态下的社会情绪,与社会公共服务水平和社会治理有效性密切相关。调查发现,对于当前社会公共服务的状况,北京居民给出的满意度排序依次是“环境保护”(20%)、“公共治安”(18%)、“社会保障”(16%)、“医疗卫生”(14%)、“社区生活服务”(13%)。对于当前社会公共服务的状况最不满意度排序依次是“食品安全”(26%)、“医疗卫生”(17%)、“交通”(13%)和“教育”(12%)。上述结果表明,“疏整促”行动在居民生活中收到了很好的效果,获得了广泛的认可,比如环境保护和公共治安。基于这样的实际获益,在理性判断下,多数居民表现出了“欣喜”“满意”的情绪态度。

政策建议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是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的重要方式。”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应是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北京正在进行的“疏整促”行动涉及众多社会群体的利益,其背后的风险隐患应充分估量。社会情绪是社会风险的一个晴雨表,通过调研了解社会情绪状况,积极引导,可使这项行动更加平稳顺利,达到预期效果。调查结果显示,北京居民对待“疏整促”行动的社会情绪总体健康和谐,但在多元的利益诉求、复杂的社会环境、纷繁的媒介传播背景下,居民对该行动的认知和态度呈现不均衡、不稳定的多态并存特征。对此,我们需要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努力加以引导和调适。

重视社会情绪,将引导和调适社会情绪贯穿于政策制定和政策执行的全过程。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本身就包含了化解矛盾方法的科学化。矛盾产生的深层次问题是利益分配导致的社会情绪。关涉公众利益的公共政策的实施,是否能推动积极的社会情绪的建立,是政策是否有效实施的重要因素。在新的历史时期,应以培育公共理性、达成社会共识为目标,积极探索社会情绪引导和调适的有效载体和路径。在政策出台前,建全利益表达机制和协调机制,引导社会成员有序参与社会治理,并对社会情绪进行预测与预警。在政策执行中,要把握社会舆论态势,加强舆情分析研判,培养健康社会情绪。在政策执行后,要做好善后工作,对政策受损害群体做好心理咨询服务,化解消极情绪。

管理社会情绪,提升领导干部社会心理服务能力和社会情绪管理能力。完善源头预防机制,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将社会心理服务工作纳入到网格化管理之中。在区级层面,相关部门要完善规划,前瞻性地规划好各项民生设施,包括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在街乡层面,应加强对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及时对本地区居民社会情绪进行调研,关注居民对政策的认同度和接受度,理解居民意见背后的真实诉求,确保征求意见和政策法规实施过程中的程序公平。此外,还应加大专题培训力度,提升社区工作者的社会心理服务能力,将社会心理知识作为社区工作者的职业素养和工作技能加以培养。

调适社会情绪,完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立专业的心理疏导机制。要加强社会层面的健康心态培育,营造良好氛围,完善推进居民自我疏导的工作机制。在社区治理中加强社区文化建设,提高居民的参与度和认同感,营造协商互助的社区文化氛围,培育健康向上的社会心态。加强情绪引导服务,做好利益受损者的情绪疏导。以社区为平台和评估单元,通过群体规范、群体身份诱发、情绪感染、认知重评等方式引导居民在凝聚和相互影响的过程中,形成积极的社会情绪。特别要关注政策实施中的利益受损者是否有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的表现,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援助,引导其依法理性处理问题,防止发生极端事件。要做好专业心理咨询,为心理疾病者提供相应服务。加强心理咨询志愿者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可探索让卫生部门牵头,人力社保、教育等相关部门参与,形成覆盖全市各个社区的心理专业人才信息资源库。

[参考文献]

[1]Casti, J. L. Mood Matters: From Rising Skirt Lengths to the Collapse of Word Powers [M]. New York: Copernicus, 2010.

[2] Prechter, R.R. & Parker, W.D. The Financial/Economic Dichotomy in Social Behavioral Dynamics: The Socionomic Perspectives [J]. Journal of Behavioral Finance, 2007(08).

(作者简介:徐乐,中共北京市委党校领导科学教研部讲师;曾荣,中共北京市委党校领导科学教研部讲师)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
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标识证书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