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治理的党建“基石”

筑牢治理的党建“基石”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坚持和完善共建共享共治的社会治理制度。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必须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建引领,筑牢基石、先锋引领、保障到位、制度约束,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坚持核心引领,建强基层治理“桥头堡”。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基层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是提升治理效能的关键。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以“支部过点、全面过硬”活动、党建项目化等为载体,大力实施头雁领飞、先锋引领、党性提升、保障落实、功能提升“五项工程”,实施基层党建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基层党建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推动基层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坚持示范带动,培育基层治理“先锋队”。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也是加强基层治理的骨干力量,要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的农村党员队伍。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建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长效机制,推动党员学深悟透、入脑入心,坚定信仰、增强党性、提高素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推行“党性体检”“设岗定责”“红色信贷”“积分管理”“承诺践诺”以及流动党员“双联双管”等有效机制,引导党员在社会治理中勇担当、善作为,当先锋、作表率,做到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

坚持保障到位,打造基层治理“护航盾”。从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强力保障,建立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服务群众经费、党员活动经费。建立村干部待遇报酬正常增长机制,达到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左右,推动履职动力、履职能力、履职绩效“三提升”。推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开展“挂牌多”“挂牌热”专项整治,实行村级事务准入机制,制定村干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切实为基层减负增效。坚持党建引领,大力发展农林经济、乡村旅游经济、物业型经济、服务型经济,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让村级组织有钱办事,不断提升基层治理保障水平。

坚持机制约束,织密基层治理“全域网”。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治理涉及面宽、量大、事多,要树立“制度先行”的理念,把制度建设挺在前面,充分发挥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健全以村党组织为核心,村民委员会为主导、村民为主体、多方参与、良性互动的乡村治理架构,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农村党组织对各类村级组织的统一领导,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坚持“四议两公开”、“三务公开”、民主评议、民主协商、民主监督等制度,并在解决基层问题中不断总结经验、完善体制机制,织密基层治理“制度网”,让基层治理有“章”有“节”、有序有效,为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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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成玲校对:刘宇同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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