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

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

当前,我国正处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统筹衔接的历史交汇期。做好二者的有机衔接和协同推进,既有利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培育长效脱贫机制,又有利于促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从一线实践来看,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方面,还有一些问题亟待厘清。

一是有些地方对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二者的内在逻辑和有机衔接认识不到位,认为脱贫“摘帽”就可以“松气歇脚”“到站下车”了,没有从“三农”工作全局去把握二者目标一致性、工作连续性和阶段性统一。

二是有些贫困县工业底子薄,经济活力不足,城市化率低,城乡融合层次低,县乡产业缺乏特色,单一化、同质化问题突出,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门路少,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基础相对薄弱。

三是有些县区缺乏相应的沟通与协调机制,对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之间政策的过渡接续谋划不够,缺乏统筹性的政策设计。

乡村振兴,摆脱贫困是前提。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二者是相互联系的。各地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把握党领导“三农”工作的新思想新方略,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乡村振兴战略思想精神实质,掌握并落实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理论与政策。

做好机制衔接。应借鉴脱贫攻坚形成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责任体系、监督体系、考核评估体系在内的制度体系。应建立防范返贫和新生贫困、解决次生贫困和相对贫困的巩固脱贫成果长效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着力抓好基本产业、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基本技能培训、基层组织建设。应建立统筹协调机制,统筹推进规划编制、政策制定、项目实施等重要事项,提高财政、土地、科技、人才、金融等工作协同性,构筑城乡要素双向流动的体制机制。

做好规划衔接。应清晰明确地制定符合地方实际的短期过渡计划,将脱贫后待完成的任务、工程、项目等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或实施方案,强化接续支持,发挥长效作用。衔接好各专项和行业规划,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注重保持乡土风貌,编制县域乡村振兴规划,切实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

做好政策衔接。加强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和农村综合改革的政策统筹,分类确定需要取消的、接续的、完善的政策,研究现行倾斜性支持政策的延续时限与脱钩方法,注重总结梳理脱贫攻坚中成熟的实践经验。转变政策供给方式,促进相关政策向常规性、普惠性和长效性转变,强化脱贫攻坚政策与农村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均衡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强化土地、产业、金融等政策供给,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做好发展衔接。将产业发展重心转向县域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的培育和发展,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延长农业产业链、价值链,强化就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扶持力度,创新农户与新型经营主体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内育”与“外引”相结合,积极培养乡土人才,引进懂科技、懂管理、懂市场、懂法律的现代化人才,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作者系中共安徽省泗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弛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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