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三维审视

【2020-03】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三维审视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和新时代政治体制改革的显著亮点,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支撑。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需要,我们党明确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内涵,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一系列要求,指明了其切实可行的努力方向和推进路径。在一定程度上而言,从内涵之维、要求之维和路径之维予以审视,可从总体上把握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宏观图景。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内涵之维

厘清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内涵是深刻领悟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前提和基础。对此,我们党进行了反复论述。党的十八大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这是我们党第一次把“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写入党代会文件之中,标志着我们党正式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科学概念。

2015年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对其内涵进行了权威性阐释。“协商民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内部各方面围绕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开展广泛协商,努力形成共识的重要民主形式”。党的权威性阐释,表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灵活运用和创新发展。根据这一阐释,有的学者对其内涵进行了六个方面的详细解读。第一,协商民主要坚持党的领导;第二,协商主体是人民内部各方面人士;第三,协商对象是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第四,协商不是一次性的,而是在决策之前要协商,在决策实施中也要协商;第五,协商目的是为了在人民内部达成共识;第六,协商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这一解读道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所蕴含的诸多要素,即协商前提、协商主体、协商对象、协商过程和协商目的等。①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了“协商民主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的论断,进一步丰富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科学内涵。一方面,这一论断把协商民主明确为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直接把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结合在一起,深化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要坚持党的领导这一前提条件的认识。另一方面,提出统筹推进各渠道协商民主发展的要求,明确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由多渠道协商民主组成的协商民主体系,指出了其发展路径,丰富了其科学内涵。

需要注意的是,在党的相关文献和理论界的相关研究中,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表述,出于特定需要,有时使用协商民主提法,表达的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意思。在某一领域协商民主表述时,直接使用政党协商、人大协商……基层协商等提法,表达的其实是政党协商民主、人大协商民主……基层协商民主的内涵。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要求之维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能够体现出人民民主的真谛,在近年来悄然兴起,并表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为此,党中央因势利导,通过印发具有指导作用的纲领性文件和党的重要会议等形式,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进行了全面部署。并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发展渠道进行了全景式的顶层设计,从而使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沿着正确的方向和路径健康发展,凸显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时代要求。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人们的民主观念和参与意识也得到了显著增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作为广大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维护自己正当权益的内生性民主方式,在处理日常矛盾和利益纠纷中得到了广泛运用,并取得了众所满意的实际效果。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办事多商量,不仅能够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的疑难和困惑,也能够体现社会主义民主的真谛。同周期性的选举民主相比,协商民主更能实现直接参与,更能表达广大人民群众的真实意愿,这是纯粹的投票或选举所难以比拟的。特别是基于我国历史久远和习以为常的协商传统,协商民主更容易被人们所认同所接受所践行。“协商民主在我国有根、有源、有生命力。”①协商通俗地说就是商量,大家的事大家商量着办、商量着来。“每有大事,必相咨访。”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日益多样化,人们在处理具体的利益分歧和矛盾纠纷时,纷纷运用中华民族的协商传统,探寻大家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画出大家共同需要的最大同心圆,从而使问题得到较为圆满的解决。

随着人们对协商民主的广泛运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已经不再局限于某个范围和某个领域,而是在诸多领域都有相应的表现形式。既有开启于协商建国时期的人民政协协商,也有时间更为久远的政党协商。随着立法听证和电视问政等公民协商议事现象的涌现,协商民主也进入了人大和政府的工作视域,逐渐形成了人大协商和政府协商的协商民主。以工会、共青团和妇联为代表的各人民团体,在协商民主的大潮中也充分利用自身特有的显著优势,搭建起了人民团体协商民主的重要平台。对于大多数生活和工作在基层的人们来说,协商民主更是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的灵丹妙药。在关系复杂的城乡社区,也出现了社区协商民主的便利通道;在潜力无限的广大乡村,随着新农村建设尤其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大力实施,还出现了乡村协商民主的生动图景。近年来,各种各样的社会组织,作为现代社会多元治理的重要主体也开展了行之有效的协商民主活动,对于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和现代社会治理起到了不同凡响的良好功效。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已经在客观上形成了由多领域、多渠道协商共同组成的协商民主体系。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既不限于传统领域的人民政协协商,又不限于改革开放之初的社会协商对话,也不限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某个领域的协商沟通,而是在客观上构成了由表现在诸多领域并通过诸多协商民主渠道运行的协商民主体系。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健康发展,就要根据我们党关于协商民主建设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国新时代各领域协商民主发展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选择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推进路径。只有这样,才能使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得到协同发展。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路径之维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坚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这一要求指出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多样化的表现形式,从路径之维明确了其推进渠道。能够看出,目前要协同推进以下几个领域的协商民主。

政党协商。生成于革命年代的政党协商,先后经过了革命和建设时期的洗礼,并在改革开放时期得到了全新的发展,成为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重要内容。在新时代,政党协商成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具体形式。我们党将其作为排在首位的协商民主发展渠道,可见其重要程度。发挥政党协商的传统优势,加强政党协商的稳定渠道,运用政党协商积累的实践经验,能给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提供政治层面的主体资源,使其社会影响力得到不断扩大。不断加强政党协商,可以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提供我国政党制度方面的可靠保障。因此,应因时而新,“继续加强政党协商”。

人大协商。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国家权力机关。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存在着选举民主,也存在着协商民主。深入开展人大协商民主,使人大协商民主与人大选举民主相互补充,形成二者的良性互动,能够有效提升人大选举民主的质量,体现人民民主的真谛,增强人大的社会影响力。在人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和人大立法等活动中开展协商民主,可以把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充分发挥出来,不断彰显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固有魅力。在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支撑的人大开展协商民主,可使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获得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有力支持。只有“积极开展人大协商”,才能使人大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政府协商。随着电视问政和物价听证等活动的出现,协商民主步入了各级政府的视域,日益成为民主施政的重要表现形式。各级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同广大人民群众的接触非常频繁。在依法行政和民主施政的过程中,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往往需要通过协商民主的手段,同行政相对人进行理性协商和深入沟通,以便在政府和行政相对人之间达成理性包容和协商共识,从而提升政府的行政能力和执法效果。政府协商民主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和具体路径,能够开拓协商民主的空间,从而使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制度优势和治理功效得到进一步体现。因此,要因势利导,“扎实推进政府协商”。

政协协商。人民政协作为专门的协商机构,在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过程中具有显著优势。从历史逻辑观之,新中国是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发扬民主协商而建立的。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随着经济社会的进步而得到了长足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各级政协组织尽管在性质上不是国家权力机关,但政协领导班子和党委、人大、政府的领导班子常被人们合称作“四套班子”,对于国家和地方的政治生活具有重要影响。特别是在一年一度的两会期间,各级政协委员可以就大家关心的共同话题进行深入协商,为当地发展建言献策。即使在平时,政协也可以通过诸多协商形式表达社情民意。可见,政协协商不仅拥有专门的协商民主平台,也为其他领域的协商民主提供了诸多的实践经验,因而要“进一步完善政协协商”。

人民团体协商。以工会、共青团和妇联为典型代表的各级人民团体是我们党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既具有一般社会组织的共性特征,又具有一般社会组织所无可比拟的优越性。随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蓬勃发展,各级人民团体也纷纷加入了协商民主的行列。借助各人民团体联系群众针对性强的显著优势,各人民团体能够及时发现自身所联系群众的困难和问题,并通过一定形式的协商民主,找到大家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从而将困难和问题解决,进而能够使我们党的群众路线得到灵活运用。在新时代,只有“认真做好人民团体协商”,进一步拓展人民团体协商民主路径,才能使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得到较好发展。

基层协商。基层协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点。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大量决策和工作,主要发生在基层。基层的涉及面较为广泛,包括面积广袤的广大乡村,涵盖人口密集的城市社区,不乏遍布在全国各地的企事业单位。关于基层协商,可以具体划分为城市社区协商、乡村协商以及企事业单位的协商等等。可谓协商内容繁多,形式多种多样。从某种意义上来看,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点在基层,难点和创新点同样在基层。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发展情况和实际效果怎么样,也主要看基层。因此,要使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得到顺利推进,就必须“稳步推进基层协商”,把基层协商民主的渠道运用好,把基层协商民主的路径拓展好。

社会组织协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组织大量涌现,日益成为国家治理、地方治理尤其是基层治理的重要主体。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具有公益性、专业性、行业性和独立第三方等明显特点于一体的社会组织,在行业发展和社会和谐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一些社会组织利用既有的政治协商等重要协商平台,积极参与协商民主,为本行业本领域的发展建言献策;一些社会组织还利用自身专业性和行业性较强的特点,在社会组织内部就本行业发展的具体问题进行深入协商;一些社会组织还作为协商主体,积极融入社区协商等基层协商民主之中,不断发挥自身所具有的独特功能。从实际情况来看,社会组织协商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拓展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广阔空间,在激发基层协商民主活力方面更具有非同寻常的治理效能。但从总体上来看,社会组织协商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其固有优势和功能尚未得到充分发挥,仍然存在着较大的发展潜力和拓展空间。要系统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就必须积极“探索开展社会组织协商”,特别是对其发展路径予以深度开拓。只有这样,才能使社会组织协商民主发挥应有作用。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发展路径研究”〈项目编号:13XKS012〉的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9.

[2]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3]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5.

[4]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作者简介:郭红军,贵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刘宇同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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