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与完善基层“网格化管理”

创新与完善基层“网格化管理”

当前,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发展,网格化管理日益成为一种新型社会治理模式。也正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强化社区防控网格化管理”。自2013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以来,网格化管理已经在全国各地大规模推广开来,在我国社会治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网格化管理在中国的重要性

所谓“网格化管理”,主要是地方政府以街道、社区为基础,按一定的地域面积或人口户数将行政辖区划分为一个个单元网格进行管理。这种模式的首要特点是将行政辖区划分为若干单元网格进行“小区域治理”,其管理的区域不局限于传统的社区,网格化管理的主体往往横跨多个部门和机构,涉及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消防、工商、公安等。在社会利益分化加剧和经济改革进入深水区的背景下,这种管理模式可以更为精准地把控和防范各类社会风险,可以作为传统社区管理的有效补充,符合地方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需求。

在一些地方推行网格化管理的具体实践中,网格员们不仅需要认真排查各种问题,而且需要积极与网格内的居民进行沟通交流,并对接相关职能部门,协助他们解决困难并满足群众需求。从效果上看,这种方式将公共服务问题分解到小网格内进行解决,提高了公共产品供给的规范化与精细化。目前,很多地方的网格化管理实际上将管理和服务的职责合二为一,参与者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社会志愿服务人员,已经不单纯是一种管理的方式,开始带有公共治理的色彩。

按照“街巷定界、规模适度、无缝覆盖”的原则,网格化管理填补了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真空”和“盲区”,在层级上,网格化管理位于街道和社区之下,使得公共服务供给进一步下沉,为全面、充分满足居民的个性化需求创造了条件。同时,网格化管理重新整合、链接了资源,有利于协调居民日益多元化和复杂化的利益诉求。

网格化管理模式的调整完善及其未来走向

以公共服务为导向,增加功能性网格员的设置

社会治理的核心在于解决民生问题。从长远看,作为微观治理的一种,网格化管理的导向是明确的,主要目标应该是公共服务,通过提升公共服务的质量来促进人们的公平感和获得感的提升,进而维护社会稳定。

《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中提出社区提供社会服务的“四个面向”——面向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社会贫困户、优抚对象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面向社区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面向社区单位的社会化服务;面向下岗职工的再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社会化服务。因此,我们要以居民的公共服务需求为导向进行网格的划分和优化配置。特别是大规模增加教育、医疗、看护等功能性网格员的设置,为居民提供多元化的高质量公共产品。同时,需要重视网格员的职业培训,完善激励机制,明确网格员的职能和身份属性,探索建立专职网格员的职业上升通道和所有网格员的薪酬待遇增长机制,保障网格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网格化管理应注重技术性手段和非制度文化相结合

社区不仅具有地理的或空间的含义,更重要的是,作为一种人的群体,社区的意义体现在其是社会关系、共同价值孕育和产生的场域,包括人们的行为、相互交往、公共关系或促进人与人之间亲密关系的社会秩序。社区是由各种礼俗和传统构成的,它通过守望相助的方式把人们聚合在一起,通过来自家庭和邻居的非正式的规范约束个人行为。

技术往往表现出极强的“非人情化特征”,它可以使人们产生工具理性,却无法产生亲密的社会价值,它可以影响社会管理创新的发展空间,却无法决定社会管理的成功与失败。因此,要避免网格化治理的技术崇拜论,融合地方性社会实践,即立足地方性结构场域,需要充分考虑和尊重治理的社会基础。

推进网格化管理需要因地制宜,合理适度

在中国,社区的分化现象较为明显。网格化管理尤其是网格的划分需要特别注意到社区本身所具有的差异性特征,充分考量社区的风俗习惯、人口结构、历史传统、经济水平等因素,各地方在网格管理制度、政策特别是对网格化管理绩效的考核标准的设计上都要体现出不同网格的差异性,以防止产生形式主义等弊端。

(作者: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教授 柳建文)

责任编辑:刘宇同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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