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冬奥组委借力司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北京冬奥组委借力司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北京冬奥会特许商品消费者权益保护研讨会”11月5日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举办。研讨会围绕北京冬奥会特许商品消费者权益保护进行主题发言,致力于助力北京冬奥会特许经营计划顺利实施,保障北京冬奥会及冬残奥会成功举办。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安凤德表示,在推进北京冬奥会筹办过程中,法治作为重要保障,作用非常重要。北京三中院承担了北京冬奥组委专项调研,对北京冬奥会特许商品消费者权益保护可能面临的典型法律风险进行预判和提示,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充分发挥了司法的前瞻性预防及指引功能。

北京冬奥组委市场开发部部长朴学东表示,北京冬奥组委高度重视特许商品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一直将提升特许商品的质量作为特许经营工作重点。在特许经营工作中,针对各个环节做到全链条跟踪监控,严把特许商品质量关,尽最大力度保障消费者权益,努力做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研讨会发布了北京冬奥会特许商品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题调研报告,并介绍北京冬奥会特许经营工作进展情况。据悉,截止到10月31日,北京冬奥组委已签约特许生产商27家,特许零售商61家,累计开设全品类特许零售店121家,并在天猫平台开设“奥林匹克官方旗舰店”,高铁列车渠道零售商已在280余对高铁列车上进行特许商品零售。

北京市法学会体育法学与奥林匹克法律事务研究会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北京工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了研讨会。

责任编辑:吴成玲校对:刘宇同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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