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国要抓好“关键少数”

全面依法治国要抓好“关键少数”

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辑的习近平同志《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一书,近日由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在全国发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动全党全国一起努力,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上不断见到新成效。”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重要战略举措。国家的繁荣发展、社会的和谐稳定、群众的幸福安康,都离不开法治的支撑和保障。领导干部作为带动各项事业发展的“主心骨”“领头雁”,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面,既是带头人,也是组织者、推动者、建设者。领导干部是否遵法守法,将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行动,影响到法治社会、法治国家的建设进程。“奉公如法则上下平,上下平则国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法治责任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领导干部“排头兵”“压舱石”的关键作用。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实践的指南。法治观念缺失、法治意识淡薄的领导干部,在思想上不会崇尚法律、信赖法律,在行动上必不善于运用法治精神和法治思维去处理复杂的社会矛盾与社会问题。“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领导干部只有在内心深处形成法律信仰、头脑之中树立法治理念,才能以法治逻辑分析问题、用法治视角审视问题、通过法治方式去解决问题。领导干部要将法律知识纳入日常学习范围,深入研究宪法法律、党章党规等重要文件,系统准确的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树立宪法至上、权由法定、人人平等、权依法使的基本法治观念,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探索破解发展难题,真正成为法治的自觉遵守者、忠实崇尚者、坚定捍卫者。

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难于法之必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法律的权威也在于执行。对普通群众来说,一次“实打实”法律实施过程所带来的震撼和影响,要远胜千百遍的思想教育和学习宣传。良法善治,重在实施。领导干部要严格遵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法律约束,运用法治思维去分析利弊、考量对错,运用法治方式去办理事务、解决矛盾,将法治思维落实到依法办事的实践中,把对法治的认知、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具体实践,带头营造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环境。

坚持依法用权,才能把依法治国落到实处。“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作为党的执政权与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的具体行使人,领导干部必须以身作则,将权力限制在法治轨道之上。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法治在保障领导干部履职履责的同时,也能够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领导干部要常怀敬畏之心,主动筑牢法治堤坝,严格落实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问责制度,切实增强法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使遵纪守法成为一种自觉行动。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要真正发挥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动作用,凝聚起上下同心、团结奋进的磅礴力量。(来源:宣讲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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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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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一頔校对:张慕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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