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技术的价值观建构及引领

智能技术的价值观建构及引领

【摘要】智能作为技术,其价值观建立于对技术哲学的思考之中。技术既是“我为之物”,是人类有意识改造外在世界的工具,又是“为我之物”,深刻地改变着人类的价值。智能技术运用于信息传播的价值观,首先是要坚持真实、人的尊严和非暴力的原则,信息价值观的根本和基石是真实性、专业性和公共性;其次,要通过对透明性、公正原则的追求坚守信息价值观;最后,要尽量摒弃目的至上的工具理性的不足,融入人本至上的价值理性,弘扬社会主流价值观,引领公序良俗的价值导向。

【关键词】智能技术 价值观 信息传播 媒介伦理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人类正在与不断进步的智能技术深度融合,甚至在某些方面难分彼此、融为一体。智能技术正在重新界定新闻与信息传播业。在新闻传播中,人工智能被用于新闻的采集、生产制作和新闻分发全过程,并且还被用于与用户的互动、事实核查。在其它非新闻类信息方面,智能技术也在同样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合成智能系统的机器学习、神经网络、大数据、认知系统及相关算法、人造劳动者,都已经运用于信息传播。但正如人类历史上所有的技术一样,智能类技术也有其缺陷。作为人类智力的成果,它也可以把人类已有的道德弱点和价值观缺陷深嵌其运用之中,比如歧视、偏见;作为一种发展中的成果,其技术本身具有不确定性、不稳定性;作为一种融入人类心智、可以自我学习和发展的技术,它还具有难以解读性和潜在的不可控性。技术中立、算法无涉价值观的神话,早已经被无数的事实所打破。在智能技术被如此泛用的今天,信息传播领域必须要关注价值观的问题。

智能技术的核心价值观导向要以人为本

著名媒介伦理学专家克里斯琴斯曾论述过:技术并不具有假定的中立性,需要以人为中心去探讨实质性的问题。①关于智能,1942年美国科幻作家阿西莫夫提出了“机器人学三定律”——机器人不能伤害人类,它们必须服从于人类,它们必须保护自己,标志着人类开始对人工智能有了哲学思考。1950年维纳指出,自动化技术或现在的机器人技术可能造成“人脑的贬值”。自动化机器带来的新工业革命是一把双刃刀,它可以用来为人类造福,也可以毁灭人类。要利用新技术来为人类造福,减少人的劳动时间,丰富人的精神生活,而不是仅仅为了获得利润和把机器当作新的偶像来崇拜。②这是较明确提出了智能技术的核心价值观,即如他所强调的:人的用处主要在于人有区别于其他物体和生物的道德、人格、灵魂、精神、记忆等精神活动。

智能作为技术,其价值观建立于对技术哲学的思考之中。马克思将技术视为人类实践的重要样式,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技术既是“我为之物”,是人类有意识改造外在世界的工具,又是“为我之物”,深刻地改变着人类的价值。受到马克思影响的马尔库塞认为科学技术导致人类主体性消解和人类异化。因此,智能化信息传播技术既是“我为之物”,同时也是“为我之物”,其价值观一定要倡导一种人本主义的哲学,弘扬人类的主体性价值,将人作为终极性价值的来源,作为存在的根本目的。

本文将价值观简要界定为主体对于主客体之间价值关系、客体有无价值和价值大小的立场与态度的总和,是对价值及其相关内容的基本观点和看法。理解智能价值的本质,主要需要明确三个要点:一是来源于客体,智能化信息技术的价值,恰恰来源于智能化信息技术自身;二是取决于主体,智能化信息技术价值的大小、取舍,离不开人类的具体实践,离不开人类的选择取舍;三是产生于实践,只有在实践的范畴中去理解智能信息传播技术,才能了解它真正的价值。

鉴于技术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本质特征,技术本身就承载着人类的价值、拥有价值观,智能化信息传播技术毋庸置疑也承载着价值。近年西方学界计划赋予智能算法本身以价值观,让算法本身能作价值判断,就如科幻作家阿西莫夫提出的机器人三定律,让机器人进行道德判断,不过这样的做法受到了广泛的质疑。将伦理原则、价值观念内嵌到智能化信息传播技术当中,也许为时尚远,不过,目前在开发智能技术方面,多个监管机构提出了相关的伦理准则和价值观导向,比如欧盟委员会的人工智能高级别专家组(AI HLEG)呼吁采用“以人为本的人工智能方法”,他们将其称为“可信赖的人工智能”。其模型包括三个维度:首先,人工智能应遵守现行法律法规;其次,人工智能应该以伦理为导向,即应该尊重基本权利并遵守核心原则和价值观;最后,可信赖的人工智能要求算法具有技术上的稳健性和算法的可靠性。③他们还确定了应遵循的四个伦理原则:一是尊重人类自治的原则;二是预防伤害的原则;三是公平原则;四是可解释性原则。这些原则可以遵循七个要求,包括人为代理和监督,技术稳健性和安全性,隐私和数据治理,透明度,多样性、非歧视性和公平性,社会和环境福祉,以及问责制。

价值观需要重视社会文化属性

人类所拥有的学习能力、语言,可以被机器复制,但是如今智能技术提升之后,其实人和机器所完成的信息并不是一样的,因为人是有原生价值观的,而机器则是被赋予价值观的。信息是对一个消息刺激的反应的再提取,信息的传输是人的感觉和能力的延伸。在传输信息的过程中还伴随着人类所特有的人文的特质,这些特质集中体现于价值观。综合中外学者的各种定义,本文将价值观看作是主体对于主客体之间价值关系、客体有无价值和价值大小的立场与态度的总和,是对价值及其相关内容的基本观点和看法。信息价值观是人们对信息及信息技术的看法、态度与理念取向。

研究信息价值观问题,必须重视价值观的社会历史文化属性,要在社会和文化层面确定价值观的涵义。④文化价值观更强调文化中所流传下来的规则,而社会价值观则注重当下的社会规范和社会选择的结果。文化价值观是指共享同一文化的成员在社会化过程中被教导的价值规则,是一个文化中所流传下来的一套有关生活是为了什么及如何可以生活得好的构想及信念。这些构想及信念为文化成员们在日常生活做人处世时提供了行动目标及为达到这些目标所可以选择的行为途径。社会价值观可以视为与文化价值观相关的一个群体中的成员之间共同拥有的、外在于个体的、存在于人与人之间互动中的一套价值体系。⑤在我国,集中体现社会历史文化属性的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包括国家层面、社会层面的价值要求,其中,国家层面的价值要求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社会层面的价值要求是“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智能技术运用于信息传播中的价值观问题及引导

“核心价值观”应是多种价值观的“交集”,即是“叠加共识”。在媒体系统和社会系统之间,同样存在这种“叠加共识”,但在不同时空条件和社会语境下,媒体系统和社会系统之间的“叠加共识”会有差异。在中国,社会的主导价值观也应当成为信息价值观建构中的重要指导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创建、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的引领作用”。为了确保智能信息内化社会核心价值观并引领信息传播,需要形成信息传播专业的价值观。

不同的社会语境或媒体语境下,信息传播价值理念各有不同,但也有一些是大家都应遵守的价值观,比如克里斯琴斯强调的真实、人的尊严和非暴力。具体到媒体的实践层面,有三个层面:信息真实性、传播的专业性、媒体的公共性,它们是信息传播价值观的根本和基石。媒体只有把自身的核心价值观传播好、践行好,才能更好地为社会效力。人工智能技术与媒体行业的深度融合正在全球范围内渐趋深入,涉及信息搜集、生产、分发、互动和事实检查过程的各个方面,专业价值观在很多方面存在问题。人工智能减少了人的代理和自主权、算法可靠性,需要确保问责制、透明性和隐私性。智能算法的不确定证据导致不正确的行动;无法解读的证据导致不透明度;误导性的证据导致偏见;不公正的结果导致歧视;变革的影响导致对自主权的挑战;变革的影响导致对信息隐私的挑战;可追溯性导致道德责任。⑥

智能化技术的不透明特性,带来了对真实、人的尊严等价值观的极大挑战。缺少透明度就极易导致将信息生产推入“黑箱”。技术本身和技术商业化一道,将信息线索发掘、信息文本写作、评论策展、标题制作、网页编辑、信息分发渠道的诸多流程推向了“黑箱”——即新闻信息生产的幕后的幕后,人类现有认知水平对其真实度、可信度、透明度难以判断。又由于人工智能技术有“科学”和“客观”光环的加持,黑箱化的过程不仅改变了新闻的样态、新闻生产的格局,而且带来了“流量工厂”驱逐优质新闻、定制推送固化社会分层、技术平台反收编新闻机构等社会格局变化。⑦

智能化技术运用于信息传播,也带来了歧视和偏见等问题,有悖于公正的价值观。信息从传播层面、社会层面到个人层面,都可能存在信息的偏向。如点对点式的个人化传播,可能带来信息极化、回音室效应;信息原有的性别、种族、阶层、区域等问题,经过算法的自动化现实认同而投射于传播中,新闻的算法推荐会根据用户搜索来推送信息,还可以计入收入水平和浏览纪录等情况,进而刻板化某些原有的身份、观点。人们获得了自己选择信息的权利后,会寻求最认同的看法、寻找那些能够支持自己观点的新信息来确认自己的决策或观点,忽视那些否定或推翻自己观点的信息,形成所谓证实性偏见。智能化技术在设计的过程中很难保证绝对的价值中立,同时还可能运用错误的数据,由此会带来不准确的、有偏向的数据而导致歧视与偏见。

过分依赖智能化技术,过分信赖工具理性,也会造成价值引领的缺失。运用智能算法干预新闻生产,计算机技术与新闻界的深度融合消解了传统的信息生产方式,算法结构性特点导致了生产效率与人文精神的冲突,这是人工智能技术与信息本质的人文追求的价值冲突,是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冲突。信息作为机器和社会的控制手段,其必须内含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尽量摒弃目的至上的工具理性的不足,而融入人本至上的价值理性。从社会层面,要通过算法弘扬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公序良俗的价值导向;从个体的层面,要尽力优化算法、平衡个体的信息菜单、明确其价值取向,帮助个体校正原有的偏向;从信息的层面,要通过加强透明度追求公正、坚守真实性原则,并维护人类尊严和非暴力的价值观。之前的工业革命使机器代替人的体力劳动,如今的智能革命也只是机器要代替人的脑力劳动,而不是代替思维本身。

人类从未如今天这般将信息的价值提升到如此的高度。信息是使人类不断延续的基本元素,人类只有通过信息才能生生不息。正如维纳所言,一个体系抵抗组织程度衰变的重要方法,就是保持开放。不断地与外界交换信息和能量,调节体系内部变量之间的关系、抗拒组织解体的自然趋势,是保持体系充满活力的重要途径。

(作者为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常务副院长;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博士后李凌对本文亦有贡献)

【注: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智能时代的信息价值观引领研究”(项目编号:18ZDA307)的阶段性成果】

【注释】

①Clifford G. Christians (2019). Media Ethics and Global Justice in the Digital A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②[美]维纳:《人有人的用处:控制论与社会》,陈步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132页。

③High Level Expert group on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2019). Ethics guidelines for trustworthy AI. Retrieved January 20, 2020.

④刘晓红、孙五三:《价值观框架分析——研究媒介和价值观变迁的可能途径》,《新闻与传播研究》,2007年第4期。

⑤杨中芳:《如何理解中国人》,香港:远流出版社,2001年,第307页。

⑥Mittelstadt, B. D., Allo, P., Taddeo, M., Wachter, S., & Floridi, L. (2016). The ethics of algorithms: Mapping the debate. Big Data & Society, 3(2).

⑦仇筠茜、陈昌凤:《黑箱:人工智能技术与新闻生产格局嬗变》,《新闻界》,2018年第1期。

责任编辑:吴成玲校对:刘宇同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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