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用大数据保护好我们的城市

怎样用大数据保护好我们的城市

作为新的生产要素和新一代信息技术,大数据在疫情防控与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重要作用更加凸显。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城市将大数据应用在城市规划、城市治理、城市安全、公共服务等各个领域。可以说,基于大数据建立创意与实用兼具的城市保护模式日益重要。

大数据保护城市的作用机理

大数据助力城市提供有温度的公共服务。从精准营销到兴趣推荐、精准医疗,大数据精准服务释放了无数红利。但有一部分老年人、残疾人等“慢跑群体”因为数字化失能被阻拦在外,弥合服务的数字鸿沟迫在眉睫。202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数字适老提到了国家战略高度,这也预示着公共服务从标准化、统一化走向个性化和有温度。随着越来越多跨部门数据的聚合与分析,大数据可以切分到更精细的人群来提供公共服务,满足公众的个性化需求。针对养老服务资源紧张、能力有限的痛点,一些社区借助大数据探索嵌入式养老新模式:社区老人通过家中的智能床垫、感应器、血压设备等数字化服务系统实时上传健康数据,不出家门即可享受健康咨询和诊疗服务,发生意外通过触发报警可马上得到社区管理中心的快速响应;对于残疾人群体多的城市,建立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很重视他们的需求。过去申请残疾人证,至少要往返街道和相关部门4趟、提交5份材料、填写18项信息才能完成所有手续。经过流程优化再造、让数据“跑路”后,当事人只需去指定医院体检定级后,即可在手机上办结所有申请事项。不仅是残疾人证,移动政务还开始为残障人群提供办理生活补贴、减免所得税、挂失申请残疾人证等9项基础业务。

大数据驱动城市群的治理效能提升。都市圈/城市群作为城镇化空间的主体形态,已经成为我国生产力布局的核心增长点。但人口流动从城市内部转变为城市间流动,风险防控跨域性与连锁性特征加剧了社会治理的复杂度。社区治理、城市管理和市民服务,不再是单个的点和个体,而是数据“一盘棋”。依照都市圈的空间演化规模,核心城市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经济活动向外的扩散效应会逐渐大于集聚效应。这意味着物理空间的存在感会有所稀释,而数字空间的获得感将进一步增强,部门空间如中央商务区符号化作用将减弱。在此影响下,各要素的流动汇聚会自然从线上开始,数字空间协同先行实现。在新冠肺炎疫情这样的特殊形势下,数据要素跨区域的流动在保证物理世界的联通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借助视频会议、在线教育等数字化平台,在人流动受阻情况下,信息、知识、物品、资金等其他要素也能正常流动;疫情期间,一体化的全国防疫信息码不仅推动了跨地区的互通互认,也可协助政府、社区、企业等不同主体掌握复工复产人员的来源、数量、健康状况等信息,以便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大数据为建设“韧性城市”提供了基础。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其中首次提出建设“韧性城市”。根据倡导地区可持续发展国际理事会定义,“韧性城市”指城市能够凭自身的能力抵御灾害,减轻灾害损失,并合理地调配资源以从灾害中快速恢复过来。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使全社会对“韧性城市”有了深切感受,其中大数据作为这场“阻击战”中的一大亮点,重要性不言自明。

大数据为各国政府和国家卫生部门提供了直接而有效的预测、分析和防控规划的手段。例如,我国借助大数据平台对高危人群、潜在高危人群以及确诊病人密接群体进行排查、预防、监测等。面对城市安全的时代大考,大数据在识别安全风险、使城市“防患于未然”的作用日渐成效。

用好大数据提高城市治理能力

随着城市化和数字技术的发展,城市治理和服务都将迎来层级、模式、对象等多个方向上的变革,风险的突发性和不确定性都将增加。这就需要我们在大数据能力构建方面下功夫。

加强顶层设计,构建城市级的全域数字底座。可以预见,未来城市服务需要处理的数据量将更加庞大,数据维度将更加全面,业务逻辑也将更加复杂,这对现有的数字基础设施构成了巨大的挑战。尤其是当数据需要穿越部门层级、地域等边界的时候,会发现根本走不通。因此,面向城市全域进行顶层设计,打造跨网、弹性、智能的数字化新型基础设施,有序整合公有云和私有云,构建支撑城市发展所需的可插拔、一体化能力的数字底层则成为发挥大数据保护城市巨大潜力的首要工作。

以应用为导向催化数据深度融合。当前,各地都在推进“一网通办”和“一网统管”两张网的建设、优化。许多城市已经在以这两张网融合为抓手推进城市服务和治理数据的融合,最大化城市数据资产价值;还有一些城市则以应用入口为抓手,全面打通政府G端、企业/社区B端、市民C端三端数据互通和业务协同,在城市范围内实现资源、数据和模型能力的融合,进而推进城市治理“全域大协同”。

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健全大数据应用环境。加强大数据环境下信息安全能力的更新与升级,为大数据在城市深度应用的快车道上系上安全带;厘清数据创新应用的边界,明确数据所有权、使用权和各相关主体之间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以必要和最小化原则明确数据收集范围和使用方式;对滥用数据、侵犯个人隐私等行为加强管理和惩戒。

责任编辑:刘宇同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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