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国家生物安全屏障的“三道防线”

筑牢国家生物安全屏障的“三道防线”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加强我国生物安全建设进行第三十三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生物安全关乎人民生命健康,关乎国家长治久安,关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是国家总体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影响乃至重塑世界格局的重要力量。

20世纪以来,全球范围内多次暴发大型传染病、外来生物入侵、农作物病虫害等生物安全问题,对经济社会造成了严重危害。从非典疫情暴发到禽流感和非洲猪瘟入侵,再到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都对我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宏观经济、基层治理和科技发展提出多维度、全方位的挑战。当前,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反复持续,及时、明确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有助于加快构建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政策、路径和举措,提升国家安全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因此,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尤须筑牢科技、法治、基层这三道防线 ,方能构筑国家生物安全的“铜墙铁壁”。

筑牢科技防线,加强生物安全技术保障。生物安全技术是一把双刃剑,既有助于解决食品短缺、疾病传播、环境污染等问题,又潜藏着巨大的安全风险,在发展和应用过程中一旦失控,就会带来难以想象的后果。因此,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要以科技打前阵,拿出硬核产品;通过科学管理,进一步完善新型举国体制,加快科研力量布局,提高战略储备能力。同时,加大对生物安全领域的投入,引进高新技术人才,开展战略前瞻性研究,培育壮大生物安全科技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快提高技术研发实力,鼓励生物技术原创精神,努力创新、突破国外专利封锁,促进生物技术产业规范化发展,稳步推进生物技术安全有序应用,加强生物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抵御技术风险和外部威胁的能力。

筑牢法治防线,构建生物安全立法保障。无规矩不成方圆。生物安全保障需要走依法防控、依法治理之路,需要构建完善的法律体系。近年来,我国在维护国家生物安全方面做出巨大努力,相继出台了若干法律法规和政策,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等,在各个领域起到了监管作用。当下,面对新冠肺炎疫情,我们要更进一步清醒地认识到生物安全问题与加速推进相关立法的重要性。加快生物安全立法进程,健全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体系,为生物安全管理提供更有力的法律支撑,实现依法防控、治理生物安全。

筑牢基层防线,夯实基层安全稳定根基。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农村、社区等基层是应对病疫的第一道防线,是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的关键所在,也是科研应用、国家治理转化为生产力和治理效能的落脚地。要补齐基层在卫生防疫、社区服务、医疗物资等方面的短板,加大人、财、物等资源的前瞻布局,还要坚决杜绝食用野生动物的陋习,提倡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最终搭建覆盖到社区和乡村的生物安全网络。

明者防祸于未萌,智者图患于将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生物安全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持续用力、扎实推进。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生物安全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积极主动、未雨绸缪,把生物安全作为国家总体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战略谋划和前瞻布局,向科学要答案、要方法,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为国家安全构筑更为坚固的屏障!(来源:宣讲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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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补浪河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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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一頔校对:张慕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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