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企 护航改革发展

全面依法治企 护航改革发展

新时代孕育新思想,新思想指导新实践。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提出一系列法治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2020年11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确立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和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主体,中央军工企业七〇一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持续推进以法治为基础的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 充分认识中央军工企业法治建设的重大意义

(一)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作为党执政兴国、治国理政的重要基础和信赖力量,中央军工企业七〇一所必须坚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进程中,发挥重要的支撑和表率作用。

(二)是落实法治央企建设的必然要求

守法合规经营是企业生存发展根本之道。为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国资委提出要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在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方面对建设“法治央企”提出了总体要求。七〇一所作为承担海军武器装备科研、设计、生产、试验、保障的重点骨干单位,有责任按照法治央企建设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带头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法治船舶建设是集团公司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的必然要求和最好落脚点。

(三)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要

近年来,国家维护海洋权益、海外安全的需求快速增长,海军走向远海、走向深蓝成为常态。七〇一所作为我国唯一一家同时承担水面、水下舰船总体研究设计任务的核心科研单位,有必要通过法治建设履行保军强军首责,实现新时代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要。七〇一所应当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央企建设的部署要求,推动以法治为基础的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建成世界一流的舰船设计研究中心。

二、 七〇一所推进法治建设的经验总结

近年来,七〇一所紧紧围绕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战略目标和中心任务,以“完善体系、深化融合、规范运作、保障发展”为工作方针,以“法治船舶”建设为统领,坚持依法治理、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同步深化,一体推进法治体系、法治能力、法治文化建设,为七〇一所加快建设成为世界一流的舰船研究设计中心筑牢坚实法治基础。

(一)强化顶层谋划,确保法治建设任务有效落地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法治工作定向把舵。加快推进法治体系、法治能力、法治文化一体化建设,组织是基础,领导是关键。研究制订《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明确了所级、二级单位、所属子公司各个层级由主要负责人自上而下谋划推进法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职责,为法治建设提供有力组织保障。成立法治建设(合规)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所长、所党委书记担任主任,组织推进单位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总法律顾问负责,作为日常办事机构,牵头落实委员会决策事项与工作部署。

二是制定顶层规划,为法治工作谋篇布局。为进一步强化法治工作顶层谋划,结合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深化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紧紧围绕全面建成世界一流舰船研究设计中心的战略目标,制定发布了《第七〇一所法治建设五年发展规划》,从强化法治工作组织体系、构建法治制度体系、健全规章制度体系、完善法律风险管控体系、推进重大法律纠纷预防与处置、深化合规管理体系、培育特色法治文化等七大方面规划了重点任务,明确了责任主体、实施措施和保障机制,扎实推动法治建设规划落地落实。

三是完善制度体系,为法治工作夯实基础。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制度体系是法治建设的前提和基础。七〇一所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战略,坚持制度治党、制度治企、制度司职、制度塑人,大力开展制度“立、改、并、废”工作,建立起了纵向逐级划分、横向科学分类的新规章制度体系,确保了所级规章制度的规范性、准确性和实效性,为依法治理和合规经营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促进法业融合,持续提升保障业务发展能力

一是法律审核全覆盖,法律风险前端防控。扎实扎牢依法合规经营底线,将经济合同、规章制度和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流程融入业务部门信息化流程,落实法律、合规审核应审尽审,确保三项法律审核率达到100%,法律部门全面参与重大业务重要环节,为生产经营工作开展提供有力支撑。同时,聚焦合同法律审核,推行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将其嵌入合同签订流程,规范合同文本,提升合同法律审核效率,节约合同修改及沟通成本。健全合同风险评估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合同风险评审会,全面梳理排查在手合同法律风险,业法部门紧密配合,对问题合同分别进行拉条挂账,开出应对处方,引导应对处置,强化法律风险事中控制,切实推动在手合同的有效履行。

二是提升信息化水平,健全风险管控体系。紧紧围绕单位核心业务的主价值链,依托全业务链、全生命周期“端到端”业务管理系统,筛选业务数据指标,建立所法律合规数据综合看板,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实时数据分析,直观反映业务的法律合规风险、问题,辅助法律管理人员进行评价判断、宏观分析,及时调整风险防控策略及措施,切实增强对单位核心价值链运行过程的把控,有力防控业务全流程风险。

三是法律服务常态化,推进法业深度融合。法律部门定期对法规规章新变化开展专题研究,吃透新要求,主动对接业务部门,围绕经营管理新形势、新要求、新情况提出法律建议,为依法合规开展业务工作提供法律支撑,切实深化法业融合,开阔业务思路。法律部门创新法律咨询的形式,开发法律咨询信息化模块、开通法律咨询热线等法律咨询方式,供承办人根据业务特点、咨询复杂程度灵活选择,及时答疑解惑,提醒需要重点关注的风险点,有效提高法律服务质量,为业务发展提供便利。

四是纠纷案件管理专业化,切实维护合规权益。制定《七〇一所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明确法律纠纷案件处置要求,强化对法律纠纷案件应对处置的统一领导,坚持诉讼与非诉手段并重、所内律师与外部律师协调配合,积极稳妥处置法律纠纷,提升依法维权能力,有效维护所的合法权益。坚持开展法律纠纷案件的备案和年度分析、报告,总结经验教训、研判管理漏洞,推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的持续改进。建立所属公司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情况的报告机制,明确所法律办公室对所属公司法律纠纷案件的协调、督办要求,有效管控所属公司法律纠纷案件风险。

(三)加强队伍建设,有效夯实依法治企基础

一是以上率下,以关键少数带动全员参与。全面推进法治建设要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大力提升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治理能力。每年坚持在所党委中心组学习安排法律专题学习,不断深化所领导的法治思维,着力形成“决策先问法、违法不决策”的法治意识。每年坚持在单位处级干部学习班中纳入法治合规专题,组织中层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重点强化领导干部在审核、审批环节的履职要求和规范,督促各级管理人员合规履职,有效发挥法治的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同时,推动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到法治建设工作中,不断提升全员法治素养和法律意识,形成法治建设强大合力。

二是健全机制,提升法律人员专业技能。健全完善法律合规人员学习研究机制,定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研讨,促使法律合规人员准确把握法治工作方向,以扎实理论基础准确开展法律实践。建立健全法律工作人员培训和工作机制,积极参加单位内外组织的法律合规培训,学习法律知识,交流法律实践经验。

三是创新形式,培育业务人员法律素养。建立健全专、兼职相结合的法治建设队伍,在所属二级单位(部门)选聘懂业务、懂管理、有理论、有实践的业务人员担任兼职法律联络员,充分发挥榜样带头作用,带动全员学习法律知识、践行法律合规要求,推进各业务领域法律建设。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形式,针对各部门业务领域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点对点”针对性的专题法律宣贯,强化业务人员法律素养,积极营造良好的尊法守法氛围,全所上下形成了“依法办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 推进法治建设的启示和体会

(一)顶层设计是法治建设的根本

法治建设能否紧紧锚定单位发展总目标高标准实施、高效率推进,能否切实有效融入单位经营管理实际与其他管理机制相互融合形成合力,能否真正发挥出“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作用,根本还是在于单位能否从单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自上而下”进行顶层设计,从整体上谋划和推进法治船舶建设,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推动法治建设领导机构发挥实效,完善法治船舶制度体系。

(二)健全制度是法治建设的基础

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是法治建设融入企业中心工作的基础,只有制度完备、机制健全,法治建设工作才能有标准、有规范、有章法、有方向、有指导、有底气。单位必须按照治理体系现代化目标,充分发挥规章制度的引导和制约力量,有的放矢地制定规章制度工作计划,高质量完成“立改废释”工作,稳固规章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刚性,落实制度体系对规范履职、管理提升的引领性作用,以制度规范运行规则和工作流程,实现决策、经营管理、执行和操作等各领域全流程的规范化、制度化。

(三)全员参与是法治建设的关键

法治建设能否产生成效,关键在于所有的法治建设工作能否满足单位需求、能否贴近单位不同层级管理人员需求,有效地激发全员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出领导干部在法治船舶建设中的表率示范作用、充分发挥出法律人员的专业特长、有效引导全员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凝聚法治建设的强大合力。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〇一研究所总法律顾问 李海涛)

责任编辑:崔静涵校对:吴自强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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