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认识

深化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认识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将党的十九大报告概括的“八个明确”拓展为“十个明确”,其中第七个“明确”是“明确必须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对此,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进一步深化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认识。

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制度基础。经过不懈探索,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既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又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是党和人民的伟大创造”。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新概括,着眼于社会再生产全过程,从生产资料所有制、收入分配制度、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阐述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内涵,标志着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认识提高到一个新境界。

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内涵

依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社会再生产过程是由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相互联系形成的有机统一体。生产关系决定分配关系、交换关系和消费关系。在生产关系中,生产资料所有制处于核心地位,规定了社会总产品在不同主体间的分配、交换和消费方式,决定着社会的基本性质和发展方向。

在资本主义社会,生产资料私有制不仅引起财富和收入分配的两极分化,而且造成了资本积累与社会消费间的矛盾,其宏观经济后果是生产过剩、比例失衡乃至经济危机。

我国经济发展的经验表明,公有制经济为国家建设、国防安全、人民生活改善作出了突出贡献。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主体地位不能动摇、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能动摇,是保证我国各族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的制度性保证,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坚持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保证。同时也要看到,我国非公有制经济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方针政策指引下发展起来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非公有制经济是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是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是金融发展的重要依托,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各自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我们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在改革实践中推动各种所有制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马克思指出,分配的结构完全决定于生产的结构。公有制为主体与按劳分配为主体,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公有制经济的收益归全体人民共同所有和共同使用,是消除收入分配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制度基础。正是由于我们坚持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才能在分配环节保证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通过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调节收入分配。同时,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有利于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有利于实现效率和公平的有机统一,能够科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不断推动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

市场配置资源是最有效率的形式。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市场经济本质上就是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经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是合理配置经济资源的现实形式。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遵循这条规律,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把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交给市场。同时,我们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大前提下发展市场经济,什么时候都不能忘了“社会主义”这个定语。政府的职责和作用主要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弥补市场失灵。在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问题上,要讲辩证法、两点论,不能把二者割裂开来、对立起来。构建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让“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协同发力,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新征程上发挥制度优势至关重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制度竞争是国家间最根本的竞争”。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总结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的多方面显著优势,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把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显著优势”。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我们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与西方国家的现代化不同,我国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这些都离不开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基础性支撑。

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明确了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指导原则。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既是我们党领导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新发展理念的“根”和“魂”。只有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才能确保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不断促进共同富裕。只有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优势,才能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解决好发展动力问题、发展不平衡问题、人与自然和谐问题、发展内外联动问题和社会公平正义问题,使新发展理念成为指挥棒、红绿灯,真正实现创新成为第一动力、协调成为内生特点、绿色成为普遍形态、开放成为必由之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的发展。

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明确了我国经济现代化的路径选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在于经济循环的畅通无阻”“最本质的特征是实现高水平的自立自强”。当前,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相互叠加,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国际经济循环格局发生深度调整,各国内顾倾向上升。只有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才能充分发挥我国集中力量办大事、工业体系完整、超大规模市场等优势,扎实推进科技创新,打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个环节,打通经济循环堵点,消除瓶颈制约,形成强大的国内经济循环体系和稳固的基本盘,并以此形成对全球要素资源的强大吸引力、在激烈国际竞争中的强大竞争力、在全球资源配置中的强大推动力。

(作者系教育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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