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三水统筹”持续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

以“三水统筹”持续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推动重要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水是生态系统中最活跃、最基础的因子,是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资源。当前,我国正处于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关键时期,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污染、水生态损害等亟待解决的问题,仍然是制约我国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短板。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将系统观念贯穿水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高质量发展全过程,由污染治理为主转向统筹推进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改善和水生态修复,构建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新格局,为实现“十四五”时期“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治水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因此,以“三水统筹”持续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尤为重要。

在“三个治污”上下功夫,实现“有河有水”。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为我国打赢碧水保卫战指明了科学方向。一是注重“靶向治疗”,做好流域系统施策顶层谋划。一方面,将系统观念融入水资源开发、水环境保护、水系统管理的各个环节,立足全流域统筹规划、各行政区协同推进的思路,找准问题突出和污染互相影响的地区,针对时间、对象、区位等不同因素,统筹安排、因地制宜、共同治理。另一方面,既要开展专业性的水利工程建设,又要重视法治、监管、科技等非工程措施,增强各项措施的相互关联性和耦合性,推动污水治理协同增效。二是坚持强力推动点源、线源、面源、内源“四源同治”,实施流域污染综合防治行动。有序推进城乡点源污染整治,加快推进城乡社区雨污分流,扎实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城乡一体化水体污染提质增效行动。以深化流域线源污染清整,全面推进清水型河流保护性治理工程。同时,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优化调整种植结构与布局,推进化肥农药施用控制与治理工程。与此同时,创新内源污染的物理、化学与生物修复技术,推进污染较重河流和城乡黑臭水体综合治理,逐步实现恢复水体生态系统自净能力。三是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这“三条红线”,制定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标准。统筹考虑自然生态整体性和系统性,落实水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科学划定水生态保护红线,建立流域水、生物多样性等环境质量底线管理制度与实行流域水资源消耗总量强度双控的资源利用上线制度,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刚性约束力,建立健全水生态保护管控制度和激励措施,推进水生态文明领域制度集成创新。

在“江河湖库”中打造水生态空间,实现“有鱼有草”。坚持以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为手段、以江河湖库为治理主体,打造“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水生态空间。一是摸清生态底数,统筹水生态空间情势。开展水生生物多样性资源与水生态空间基础信息本底调查,通过现场勘测、生态监测等手段,把握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情势,摸清江河湖库水自然资源底数、底图、底盘,系统分析水生态空间本底状况和短板弱项,构建水生态空间基础数据库、动态图、监测网。二是开拓联通水系,增强水生态空间联系。坚持近自然恢复与人工连通相结合原则,以调蓄工程与引排工程为依托,以水资源紧缺、水环境恶化、水生态脆弱地区为重点,综合山水林田湖草沙等生态要素有序布局,加强对流域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保护统一规划、统一调配和综合管理,打造互联互通、绿色生态廊道,形成以江河湖库为单位、水系连通的合理布局。三是推进水生态修复,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加大江河湖库岸线植树种草、封育保护力度,科学划定生态缓冲带及生态修复重点区域,编制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方案。按照《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方案(2021—2025年)》提出的修复重要水生生物关键栖息地、健全水生生物资源及栖息地监测体系等重点任务,统筹提升水资源总量、水环境容量与水生态质量,着力打造“水下森林”。四是坚持长效治理,维护水生态空间发展。一方面,既要注重文化建设在长效治理的引领作用,继承与弘扬“大禹精神”“都江堰精神”等重要治水精神,充分挖掘水文化遗产的历史文化价值与科学研究价值。另一方面,又要坚持制度建设在长效治理中的关键地位,探索长效稳定、多渠道融资的资金投入机制,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和发展优势,着力推动各地开展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不断提升水的生态品质,破解生态用水保障的难题。同时,建立水生态文明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以政府督办和社会监督为重点,全面推进“三水统筹”治理成效评估机制。

在“河湖长制”下构建治理新格局,实现“人水和谐”。以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为抓手,持续探索河湖永葆水清岸绿之道,在河湖领域实现“人水和谐”生态格局。一是以多级管控为保障,聚势“人水和谐”体系化。一方面,持续优化市、区、镇街、村(社区)多层级水管理的架构,形成各级河湖长“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治水生态链。另一方面,按照流域生态功能需要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既要梳理、细化各级河湖长的职责清单,构建上下贯通、有机衔接的责任体系,又要发挥河湖长制的牵头抓总作用,协同形成水治理的“龙头力量”。二是以智慧监测为引领,助推“人水和谐”数字化。一方面,依托物联网、云计算等智慧监测高新技术手段,将“三水统筹”治理链连上“大数据”,打造“互联网+河湖长制”信息化系统。另一方面,绘制上下游、左右岸、水下岸上全流域的“电子地图”,建设“水陆统筹、天地一体、点面结合”一体化监测网络,进一步破除“数据孤岛”和“信息壁垒”。三是以风险管控为导向,推进“人水和谐”安全化。持续加强统筹顶层设计,完善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的预警机制、水环境变化风险的调控机制与水生态系统失衡的管控机制,把河湖的生态环境风险纳入河湖长制安全管理的常规工作中,增强防范水风险的责任担当,推动防范水安全风险的“韧性”整体跃升。四是以共治共享为主调,营造“人水和谐”全民化。一方面,探索立体化的河湖宣传机制,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主流媒体等途径,增强公众对河湖保护的责任意识。同时,建立区域、部门协作机制,全面推广“企业河湖长制”,推动企业从“旁观治水”向“责任治水”转变。另一方面,不断拓宽公民多元参与的互动渠道,积极推进社会组织开展爱河护水志愿服务行动、创新系列民间河湖长制等民水互动形式,让人民群众真正成为“人水和谐”发展成果的参与者、治理者与共享者,共同建设人水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

责任编辑:翟婧校对:于川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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