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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国讲堂】崔鑫生:我国建设贸易强国的现状、机遇与挑战(4)

(二)促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

1.优化服务贸易进出口结构

扩大研发设计、节能降碳、环境服务等生产性服务进口。推动医疗等生活性服务进口。提升旅游、运输、建筑等传统服务出口规模。推动知识密集型服务出口,鼓励成熟产业化技术出口,推动知识产权、人力资源、语言服务、地理信息、农业生产、法律、会计等专业服务走出去。拓展国家特色服务出口基地,促进版权有效应用,扩大文化服务、中医药服务、专业服务等出口。

2.加快服务外包转型升级

推进服务外包创新发展,培育云外包、众包、平台分包等新模式,积极发展研发、设计、维修、检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外包。鼓励对外发包,助力构建稳定的国际产业链供应链。推动服务外包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利用5G等新兴技术发展数字制造外包。高标准建设服务外包示范城市。

3.完善服务贸易发展机制

提升服务贸易开放水平,有效发挥自由贸易港、自由贸易试验区引领作用,健全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推动成效明显的地区升级为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

4.我国促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现状

根据商务部数据显示,2022年全年我国服务进出口总额59801.9亿元,同比增长12.9%。其中,服务出口28522.4亿元,增长12.1%;进口31279.5亿元,增长13.5%;逆差2757.1亿元。

我国知识密集型服务进出口稳定增长。2022年,知识密集型服务进出口25068.5亿元,同比增长7.8%。其中,知识密集型服务出口14160.8亿元,同比增长12.2%;出口增长较快的领域是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分别增长17.5%、13%;知识密集型服务进口10907.7亿元,同比增长2.6%;进口增长较快的领域是保险服务,增速达35.8%。

2022年,我国企业承接服务外包合同额24371亿元,执行额1651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4.2%和10.3%。其中,承接离岸服务外包合同额13177亿元,执行额895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6.7%和4.1%。我国服务外包产业继续保持稳步增长。在规模稳步增长的同时,我国服务外包产业还呈现诸多亮点。从业务结构看,2022年,我国企业承接离岸业务流程外包(BPO)和知识流程外包(KPO)执行额分别为1462亿元和381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8%和6.2%。从国际市场看,2022年,承接美国、中国香港、欧盟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分别为1878亿元、1712亿元和1232亿元,合计占我国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的53.9%。我国承接RCEP成员国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2089亿元,同比增长4.2%,合计占23.3%。

当前,我国的服务业利用外商的直接投资出现了量质齐升的良好局面。根据商务部数据显示,2023年1-9月,全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37814家,同比增长32.4%;实际使用外资金额9199.7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8.4%。

推广服务领域负面清单的管理新模式,促进了服务业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深化。自2013年以来,我国不断以自由贸易实验区为先导,不断缩小负面清单涉及的产业和减少限制措施数量。2013年至2020年,我国共发布了多版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涉及服务领域的特别管理措施从95条减为23条,相关经验带动全国服务业开放不断深化。

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了《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自2021年8月26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在跨境服务贸易领域公布的第一张负面清单。清单包括11类共70项特别管理措施,推动了旅游、医疗健康、文化、教育、运输等服务贸易的自由化、便利化。

积极主动对标国际通行规则,大力提升服务业改革效率。2022年1月1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已正式生效。当前,《服务贸易国内规制参考文件》已经有多个国家完成了核准程序。《服务贸易国内规制参考文件》有助于世贸组织成员进一步增强服务业领域政策透明度,提高许可和资质审批效率。

2021年9月和11月,我国正式申请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并积极推进相关进程,旨在积极推动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的自由化与便利化。

服务业自主开放平台不断扩大,服务业制度型开放取得了显著成效。自由贸易试验区:充分发挥先行先试优势,逐渐形成制度创新为核心,着力形成服务业制度开放的新高地。截至2022年底,我国先后部署设立2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形成了覆盖东西南北中的试点格局,推出了一大批高水平制度创新成果,建成了一批世界领先的产业集群,为高质量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2015年5月,国务院批准北京率先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2021年4月,国务院批准在天津、上海、海南、重庆增设试点。

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是中国扩大服务业开放的重要平台。2020年,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并印发了《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全面深化试点的总体目标是:服务贸易深层次改革全面推进、高水平开放有序推进、全方位创新更加深化、高质量发展步伐加快。

在全球服务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服务业开放成为各国高度关注的问题。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服务贸易限制指数(STRI)可以反映一国服务业开放水平。随着中国服务市场的扩大开放,许多服务行业的限制程度均不断下降,包括运输、建设等传统行业,也包括金融(银行、保险)、设计等新兴服务领域。

责任编辑:李天翼校对:范璧萱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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