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正史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

让正史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

[中图分类号] D23; D261.4[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0529-1445(2024)04-0012-04

党的历史是最生动、最有说服力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老师”和“最好的营养剂”。2024年2月,党中央印发《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把经过实践检验的成熟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为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提供了一项基础主干党内法规。《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树立正确党史观作出明确规定,必须准确认识把握、认真贯彻落实。

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党史观”

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党史观,是让正史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的先决性条件。我们党的历史,就是一部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历史,就是一部不断推进理论创新、进行理论创造的历史。在这个历史过程中,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也是保持党的团结统一的思想基础。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理想迷茫、信仰动摇、信念滑坡,根本原因就在于没有牢固坚持唯物史观这个认识和把握历史的根本方法。从这个角度而言,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关键在于树立正确党史观。

《条例》第三章“党史学习教育的内容”第十五条专门对树立正确党史观作出规定,明确了学习什么内容、把握什么重点、坚持什么立场、反对什么错误、达到什么效果等重要问题,为学习党史、坚持唯物史观提供了根本遵循、主要原则、基本要求。因此,树立正确党史观,应贯穿于党史学习教育的全过程、各方面、众领域、诸环节,引导党员干部切实运用唯物史观全面系统学习党史,以科学的方法形成正确的观点,做到对理想信念虔诚而执着、至信而深厚,不骄傲不急躁,不消沉不动摇,经得起各种风险和困难的考验,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党史观,关键在于坚持问题导向,增强斗争本领,把握历史主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马克思曾深刻指出,问题是“公开的、无所顾忌的、支配一切个人的时代之声。问题是时代的格言,是表现时代自己内心状态的最实际的呼声”。每个时代总有属于它自己的问题,关键在于科学认识、准确把握、正确解决问题。回顾历史,不是为了从成功中寻求慰藉,更不是为了躺在功劳簿上、为回避今天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寻找借口,而是为了总结历史经验、把握历史规律,增强开拓前进的勇气和力量。这就要求党员干部带着问题意识学习和运用党史,不仅要学“是什么”“为什么”,还要学“怎么看”“怎么办”,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深化对党的信赖,坚定对党的全面领导的信念,着力破解发展难题,在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党史观,目的在于锤炼党性,切实以坚强党性取信于民,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力量,充分激发全体人民的历史主动精神,在党的领导下形成最大“同心圆”、最大“公约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前进,必须把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和凝聚在党的旗帜下,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共同奋斗。要把各方面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就要在尊重多样性中寻求一致性,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求同存异、聚同化异。就此而言,《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不仅要在党员干部中开展,而且要面向全社会开展,做到全面抓与重点抓相统一、覆盖全党与面向社会相贯通,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全党全社会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

“认真学习党史基本著作和权威读本”,推动全党全社会实现思想上的共同进步

认真学习党史基本著作和权威读本,是让正史成为全党全社会共识的基础性工作。

要端正态度读正史,认认真真学正史。《条例》对此作出明确规定,要求“认真学习党史基本著作和权威读本”。现实中,一些人“不信正史信野史”,一些人热衷于传播八卦轶闻,对非法境外出版物津津乐道;一些文艺创作为了“博眼球”将党史庸俗化、娱乐化;一些学术研究以“学术自由”“理性反思”为名妄评妄议党史,对待历史事实缺乏基本的敬畏和尊重。特别是一些有着较高叙事技巧的“高级黑”历史读物和文艺作品,明褒实贬、指东打西地进行攻击抹黑,欺骗性、迷惑性和危害性极大,在不知不觉中搅乱人心。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如果没有足够的历史知识储备和较高的理论思辨能力,很容易受到误导而偏听偏信。基于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必须从学正史这个源头上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着力推动全党全社会在思想上共同进步。

要把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要认真学习党的三个历史决议,学习毛泽东同志、邓小平同志、江泽民同志、胡锦涛同志关于党史的重要论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的重要论述和指示要求,理解和把握党中央关于党史的最新表述、评价和结论,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入新时代,我们党勇于进行理论探索和创新,以全新的视野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取得重大理论创新成果,集中体现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和运用好党的历史,必须准确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观点、科学体系,把握好这一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不懈用这一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要全面系统学习党史基本内容和宝贵历史经验。《条例》第十二条专门对全面系统学习党史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学习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历史,学习党的不懈奋斗史、不怕牺牲史、理论探索史、为民造福史、自身建设史,认识和把握党对中国人民、中华民族、马克思主义、人类进步事业、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作出的历史性贡献”。这些规定明确了党史学习的基本内容,有助于引导党员干部学习和运用党在长期奋斗中积累的宝贵历史经验,获得思想的启迪、知识的武装,继承和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增强继往开来的历史使命感,提高治国理政的能力和本领,站在历史的深厚基础上更加坚定地走向未来。

“准确把握党的历史发展的主题主线、主流本质”,实事求是把握和看待党史上的重大问题

让正史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关键在于对党史上的重大问题要有科学分析和准确把握。《条例》明确要求:“准确把握党的历史发展的主题主线、主流本质,正确认识党史上的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要人物,正确对待党在前进道路上经历的失误和曲折。”这个重要规定,鲜明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的一贯立场和鲜明态度。对于党员干部而言,在学习和运用党史的过程中应着重从两个方面加以贯彻落实。

必须牢牢把握党的三个历史决议的科学结论。1945年党的六届七中全会通过的《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2021年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是我们党在重大历史关头总结历史经验,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地对党的若干历史问题郑重作出的科学结论。特别是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全面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是我们党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发扬经验、吸取教训的典范之作。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注重运用党史基本著作成果和党史界学术研究成熟成果,形成了一系列重要的新论断新表述,既坚持前两个历史决议的基本论述、基本结论,也体现了对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的新认识。这些新认识,集中体现了党中央关于党史的最新表述、评价和结论,是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党史的重中之重。

必须注意克服主观主义的态度。准确把握党的历史发展的主题主线、主流本质,既是一种思辨能力,更是一种态度和作风,是检验党性的一个重要依据。1941年5月,毛泽东在延安干部会上作《改造我们的学习》的报告时,明确区分了主观主义态度和马克思主义态度“这两种相互对立的态度”,并概括提出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习惯于“想当然”,就会犯主观主义的错误。这种错误,如果反复出现在对党史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要人物的认识和研究上,就会产生严重后果。对历史事件、历史人物的分析和评价,应该放在其所处的时代和社会的历史条件下去分析,不能离开对历史条件、历史过程的全面认识和对历史规律的科学把握,不能忽略历史必然性和历史偶然性的关系。不能用今天的时代条件、发展水平、认识水平去衡量和要求前人,不能苛求前人干出只有后人才能干出的业绩。党员干部必须花大气力、下真功夫系统掌握唯物辩证法,坚持发展地、全面地、系统地、普遍联系地考察历史,实事求是看待党史上的一些重大问题。尤其是看待党在前进道路上经历的失误和曲折,必须分清主流和支流,从党的整个实践探索历程出发,引出固有的而不是臆造的规律性认识。这不只是一个历史问题、理论问题,更是一个重大政治问题。

“坚决反对和抵制历史虚无主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

让正史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必须坚决反对和抵制历史虚无主义。历史虚无主义是一股反动政治思潮,它采用“有所虚无、有所不虚无”的伎俩和手段,往往拿中国革命史、新中国历史来做文章,竭尽攻击、丑化、污蔑之能事,同时对侵略者、叛徒汉奸等歌功颂德,根本目的是要搞乱人心,煽动推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有鉴于此,必须旗帜鲜明地加以反对和抵制。《条例》明确规定要“坚决反对和抵制历史虚无主义”,并在制度执行、运行、落实上作出了保障和监督的具体要求。

着力加强思想引导和理论辨析。苏联解体、苏共垮台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十分激烈的意识形态领域斗争中,全面否定苏联历史、苏共历史,搞历史虚无主义,把整个党的思想搞乱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深刻指出:“要旗帜鲜明反对历史虚无主义,加强思想引导和理论辨析,澄清对党史上一些重大历史问题的模糊认识和片面理解,更好正本清源、固本培元。”彻底的批判精神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特征,马克思主义就是在同各种错误思潮的斗争中不断开辟前进道路的。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正确看待、辩证认识、理性分析历史问题,通过生动、深入、具体的纵横对比,辨明真假黑白,自觉反对那些数典忘祖、妄自菲薄的历史虚无主义和文化虚无主义。

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条例》关于反对和抵制历史虚无主义的规定要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必须着力解决不敢为、不愿为、不会为的问题。这就需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各级党委(党组)切实履行好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将其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纳入巡视巡察内容。避免出现弄虚作假、空喊口号,做表面文章的形式主义,避免出现作风飘浮、拖拉推诿,不负责任的官僚主义。因此,必须通过“关键少数”来带动“绝大多数”。领导干部要学在前、作表率,正确处理历史和现实、政治和学术、研究和宣传等关系,自觉与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党和国家领导人、抹黑英雄模范、歪曲党的历史等言行作斗争,形成一级带一级的工作合力。

[参考文献]

[1]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4.

(作者简介:潘娜,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教授、当代中国研究所副研究员)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张弛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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