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系统落实一揽子增量政策,扎实推动经济向上结构向优、发展态势持续向好有关情况。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示,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行为,更多采取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方式,加快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进程,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增强一个国家、地区、城市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因素,也是经济发展的助推器。营商环境直接影响到市场主体的成长、创新和发展,以及就业机会、生产效率、投资信心等,最终对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产生影响。谁能持续在优化营商环境上进位争先,谁就能持续重塑发展优势、赢得发展主动。营商环境好比是“水”,水美引得鱼儿来;好比是“土”,土沃长出好作物。
当前,面对稳定经济增长、加快产业深度转型、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繁重任务,我们拼经济、拼发展,归根结底拼的是营商环境。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打造优良营商环境,关键在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行为。正所谓良法是善治的前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对此,各地各行政执法单位应当树牢法治意识、完善法治保障、优化法治服务,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和企业群众的满意度,以法治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树牢法治意识,确保助企帮扶执法公平公正。固守法治意识和法治底线是确保公平公正执法的基础,也是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基石。因此,在实践中,有关部门要让底线成为“带电高压线”,严明纪律规矩,聚力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对逾越底线者予以坚决纠正、严肃追责,以此形成有力震慑,促使全体执法人员进一步增强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营造主动服务、规范检查、无事不打扰的执法环境。同时,有关部门也要以重点时间和专项普法活动为载体,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广泛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等专项活动,搭建一批涉企、涉商普法宣传新载体,推动涉企法律法规宣传落实落细。
完善法治保障,确保助企帮扶政策落地生根。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没有有力的法治保障,提升营商环境的稳定性、透明度和可预测性就不可能实现。对此,有关部门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和解决营商环境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法治保障的稳定性对冲市场运行中的不确定性。同时,地方立法工作要围绕着力解决实际问题,突出体现公平执法的要求,规范涉及经营主体的行政执法,并及时总结提炼营商环境建设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统一执法标准和程序,减少自由裁量权,适时将实践成果转化为法规制度成果,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经营主体提供充分的法规制度供给。
优化法治服务,确保助企帮扶成效掷地有声。在很大程度上,营商环境之优,其硬核在于服务之优。对此,一方面,有关部门应深入执法一线,认真倾听企业困难诉求,主动为企业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做到寓监管于服务,以服务促监管,把更多温暖送到企业的心坎上,推动“送法进企业”更加精准、更有温度。另一方面,有关部门要以服务企业为己任,不断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简化政务,充分发挥互联网技术的快捷性、智能性和便利性等特点,进一步优化服务企业的效率,不让办事企业多跑腿。同时,有关部门也要以建设法治部门为目标,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营商环境建设是系统工程,是各级政府进一步深化改革、推动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现,帮扶企业就是为经济发展积蓄力量。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各级各地各部门唯有监管与服务齐抓并行,让法治成为营商环境的最硬内核,为营造一流营商环境贡献应有的法治之力,才能更好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 (来源:宣讲家网)
作者单位:浙江科技大学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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