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的民本思想源远流长。在继承早期儒家传统的基础上,朱子的民本思想不仅对以往的诸多命题作了深入诠释,而且提出了许多创新概念,进一步深化了儒家民本思想的内涵。其中新意主要有二:其一,在君民关系上,更为突出民众的主导地位,即使同样以舟水之喻阐释君民关系,早期儒家较多是告诫君王要居安思危,而朱子则警示君王要敬畏百姓,顺应民心,注重人民的主体性;其二,在强调满足民众利益需求的同时,要求为政者有更高的道德修养,去除其私欲,将对外的民本施政与对内的道德修养结合起来。
“国以民为本”
儒家的民本思想可以追溯到《尚书》所载“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孔子主张“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并言“所重:民、食、丧、祭”。同时,《礼记·缁衣》载孔子曰“民以君为心,君以民为体”,《礼记·孔子闲居》载孔子曰“民之父母”。这实际上构成了早期儒家所言“国以民为本”中以君王为中心的政治内涵。此外,汉代又有“食者,民之本也;民者,国之本也”的说法,并逐渐形成“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的以农为本的基本国策,影响后世。
朱子早年所撰《资治通鉴纲目》引述了“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的说法,后来撰《四书章句集注》,注《孟子》“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指出:“盖国以民为本,社稷亦为民而立,而君之尊,又系于二者之存亡,故其轻重如此。”通过对民众、社稷、君王三者关系及其轻重次序的理论分析,朱子对“国以民为本”作了深入讨论,不仅深化了《孟子》“民贵君轻”的思想,而且凸显了儒家民本思想中以民众为主导的基本内涵,实现了从早期以君王为中心到以民众为主导的理论突破。朱子曾说,“丘民,田野之民,至微贱也。然得其心,则天下归之。天子,至尊贵也,而得其心者,不过为诸侯耳。是民为重也”,并指出“以理言之,则民贵;以分言之,则君贵,此固兼行而不悖也,各于其时视其轻重之所在而已”。在朱子看来,民众是天下国家的主体,得民心者得天下,因而民众较君王为重,天经地义,但并不否定君王职分之重要。朱子注《大学》“治国平天下”,还特别引述唐陆贽所言“民者邦之本,财者民之心。其心伤则其本伤,其本伤则枝干凋瘁,而根柢蹷拔矣”。显然,朱子的民本思想强调以民众为主导,相较于早期儒家,具有更多的新意。尤为重要的是,朱子以民众为主导的民本思想,不仅体现于他提出的“国以民为本”的命题中,而且还贯穿于其对具体的君民关系的论述中。他提出“君民一体”的理念,要求“以民心为己心”,并强调“民之所欲,皆为致之”,这些观点不仅丰富了“国以民为本”的政治内涵,实际上也推动了儒家民本思想的发展。
“君民一体”
“君民一体”的概念很早就已出现。《管子·君臣上》有言:“先王善与民为一体。与民为一体,则是以国守国、以民守民也。然则民不便为非矣。”这里所谓“君民一体”,指的是君王要“以国守国、以民守民”,依靠百姓治理百姓,强调君民之间的相互联系与依存关系。实际上,孔子讲“民以君为心,君以民为体”,虽是以君王为中心,但同时又蕴含君民相须之义,因而也体现了“君民一体”的思想。汉儒称“帝之与民,犹头之与足,相须而行也”,唐儒孔颖达则言“君民共为一体”。但无论如何,早期儒家讲“君民一体”,主要讲君民相须,并强调以君王为中心。
朱子言“君民一体”,出自其对《论语》孔子门人有若答鲁哀公所问而言“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的注释。朱子注曰:“民富则君不至独贫,民贫则君不能独富。有若深言君民一体之意,以止公之厚敛,为人上者所宜深念也。”遭遇荒年,君王用度不足,有若主张减轻百姓税赋,并且认为,只有百姓富足了,才有君王的富足;百姓贫穷,君王又何来富足?将百姓富足作为君王富足的前提。在朱子看来,有若所言体现了“君民一体”。朱子对“君民一体”作了进一步阐释:“盖君之所与者民也,民足矣,则君虽不足,亦无与共其不足者;民苟不足,则君虽自足,而谁与共其足哉?此盖告之以君民一体,不必厚敛之意。”特别强调“君民一体”中君王的财富源自百姓的生产劳动,君王的富足取决于百姓的富足,因而反对横征暴敛。
《论语》记载尧对舜言“四海困穷,天禄永终”,朱子注曰:“四海之人困穷,则君禄亦永绝矣。”这与朱子讲“民富,则君不至独贫;民贫,则君不能独富”的“君民一体”是一致的。朱子晚年解《尚书》“慎乃有位,敬修其可愿,四海困穷,天禄永终”,表示“为人君者当自警戒,以谨守其所居之位,修其所愿欲之事,欲其有以常保其位,永为下民之所爱戴,而不至于危亡也。若不恤其民,使其至于困穷,则天命去之,一绝而不复续矣,岂人君之所愿欲也哉”。在朱子看来,解决百姓的困穷,应当成为君王的重要职责。正如朱子在《庚子应诏封事》中所说:“天下国家之大务,莫大于恤民,而恤民之实,在省赋,省赋之实在治军。若夫治军省赋以为恤民之本,则又在夫人君正其心术,以立纪纲而已矣。”朱子认为,国家治理的首要之务在于体恤民众之疾苦,以恤民为中心。
应当说,朱子以民众为主导的“君民一体”,不仅强调国家君王的财富来自百姓的生产劳动,而且要求把解决百姓的穷困、体恤民众之疾苦当作治国理政的首要之务,一定程度上超越了早期儒家以君王为中心的“君民一体”。为此,朱子明确赞同程颐门人尹焞所说“君之与民,贵贱虽不同,然其心未始有异也”,描绘了在君之与民贵贱不同的政治背景下君民同心同德、休戚与共的“君民一体”。
“以民心为己心”
孔子讲“民之父母”,来自《诗》言“民之父母”。《礼记》有载“使民有父之尊,有母之亲,如此而后可以为民父母矣”,强调为政者应具备“有父之尊,有母之亲”的品质。《大学》既讲“上老老而民兴孝,上长长而民兴弟,上恤孤而民不倍”的“絜矩之道”,又载“《诗》云:‘乐只君子,民之父母。’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此之谓民之父母”。由“民之父母”而讲为政者应当体察民情,与民同好恶。据此,朱子阐释为“能絜矩而以民心为己心,则是爱民如子,而民爱之如父母矣”。从“民之父母”“与民同好恶”中,朱子引申出“以民心为己心”“爱民如子”的理念。
朱子提出“以民心为己心”,强调为政者应当以民心为主导,实为其以民众为主导的“君民一体”的进一步延伸。而且,他还特别强调“与民同欲”,要求君王“先慎乎德”,以德为本,以财为末,不仅不可“外本内末,争民施夺”,而且还要散财于民,满足民众对于美好生活的欲求,从而能够实现“有人”“有土”“有财”,“不患无财用”。因此,朱子还特别强调要“与民同利”,反对“与民争利”。显然,朱子提出“以民心为己心”,要求更多地关注民众的诉求,切实保障民众的利益,无疑是对“民之父母”“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的继承与发展。
孔子讲“安民心”,孟子讲“得民心”,汉唐儒家吸取《老子》“以百姓心为心”的思想而讲“顺民心”。至朱子,则进一步提出“以民心为己心”,明确要求为政者将民众的利益诉求放在自己的心上。重要的是,朱子还把“民心”与“天理”结合起来,强调“先王之政,细大具举,而无事不合民心、顺天理”。从形而上学的层面,为“民心”奠定了根基。
朱子晚年解《尚书》,引苏轼曰:“民犹水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物无险于民者矣。”要求君王敬畏百姓,并肯定苏轼所言“以民心为天命”。他推崇《尚书》中的“天聪明自我民聪明,天明畏自我民明威”,“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又鉴于张载所言“帝王之命,主于民心”,并由此提出“民心之所向,即天心之所存”。朱子不仅把民众的切身利益当作治国理政的中心,而且赋予了“民心”以道德与宇宙论意义,将其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实际上正是对“以民心为己心”根本内涵的进一步发挥。
“民之所欲,皆为致之”
《尚书》不仅讲“民惟邦本”,而且提出“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实际上是要求为政者倾听民声,顺应民意。《孟子》讲“得民心”,强调“得其心有道,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尔也”。汉儒赵岐注曰:“欲得民心,聚其所欲而与之……勿施行其所恶,使民近,则民心可得矣。”宋儒尤为强调《尚书》所言“民之所欲,天必从之”以及《孟子》所言“所欲与之聚之”。
朱子对人之所欲多有讨论,他既主张“明天理,灭人欲”,又讲“人欲也未便是不好”。《尚书》所载《洪范》九畴,相传为箕子向周武王陈述的治国大法,其中第九畴述“五福六极”,“五福:一曰寿,二曰富,三曰康宁,四曰攸好德,五曰考终命”。《汉书》记载晁错言“三王臣主俱贤,故合谋相辅,计安天下,莫不本于人情。人情莫不欲寿,三王生而不伤也;人情莫不欲富,三王厚而不困也;人情莫不欲安,三王扶而不危也;人情莫不欲逸,三王节其力而不尽也。其为法令也,合于人情而后行之;其动众使民也,本于人事然后为之”。晁错所言,影响很大,被后世儒家广泛引述。同样也被朱子引述,他在《孟子集注》中将其明确定位为:“民之所欲,皆为致之,如聚敛然。民之所恶,则勿施于民。”朱子把“民之所欲”具体定位为“欲寿”“欲富”“欲安”“欲逸”之类的物质生活层面的基本欲求,并且要求为政者满足民众的合理欲求。此外,朱子还推崇孟子所谓“与民同乐”,认为“与民同乐者,推好乐之心以行仁政,使民各得其所也”“好乐而能与百姓同之,则天下之民归之矣”。“与民同乐”就是要“使民各得其所”,满足民众的需要。
需要指出的是,朱子主张为政者“明天理,灭人欲”,实际是要求为政者去除自己的私欲,以满足民众的正当欲求。如前所述,《尚书·仲虺之诰》讲“惟天生民有欲,无主乃乱”,汉儒注曰,“民无君主则恣情欲,必致祸乱”,认为民众放纵自己的欲望,会导致祸乱。然而朱子则认为,为政者若是无贪欲,“虽赏民使之为盗,民亦知耻而不窃”。显然,在朱子看来,最为重要的是为政者要去除个人私欲,不能有贪欲,从而给民众作表率。
总的来说,在中国古代社会中,朱子既强调为政者要满足百姓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又要求其去除个人的私欲,尽管在制度保障方面仍有缺陷,但其思想精华可以为当今的治国理政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又勇于自我革命提供有价值的思想资源。
(作者:乐爱国,系福建省社科研究基地武夷学院朱子学研究中心研究员、厦门大学哲学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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