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是习近平经济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为新时代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和制度遵循。从历史发展维度看,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最终目标;新质生产力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引擎,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动力来源。二者之间并非单向依赖,而是在理论逻辑与现实机制上呈现高度互动、深度耦合的关系。
一、共同富裕目标导向对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结构性重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高质量发展需要高素质劳动者,只有促进共同富裕,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提升人力资本,才能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夯实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基础。”[1]这一论述体现了共同富裕在价值导向与制度激励层面对新质生产力形成的内在牵引机制。在制度引导和政策激励的共同作用下,共同富裕通过资源配置、能力提升和分配优化等路径,重塑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基础与演进逻辑。
第一,共同富裕拓展高素质人才供给。共同富裕推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与技能提升政策的落地实施,从根本上扩大了新质生产力发展所需的高素质人才供给。尤其是普惠性职业教育、终身教育体系的构建,使更多群体有能力参与技术性、知识性劳动,为新质生产力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共同富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通过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可以提升广大群众参与经济活动的稳定性和安全预期,为新质生产力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全民健康保障、住房安全和养老体系建设显著降低了个体创新创业的边际成本,进一步激发了社会创新活力。
第三,共同富裕有效激发内需潜力。优化调节收入结构,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有助于形成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内需支撑。消费结构的升级拉动新技术、新产品供给,推动传统产业加速向高附加值转型,有利于实现供需结构的动态均衡。与此同时,共同富裕还强调要通过多种政策安排促进居民收入持续增长,包括提高工资性收入、提升经营性收入和优化财产性收入。政府可以通过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增加公共就业服务、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等手段,提高居民初次分配水平;通过完善资本市场建设、推动金融普惠化改革,为城乡居民参与财产性收入创造更多机会;通过公共财政再分配手段强化收入增长的均衡性,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第四,共同富裕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共同富裕强调“机会公平”,这一导向有助于促进科技创新资源的广泛流动与优化配置。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只有打通人才流动的通道,培育多层次、多样化的创新生态,才能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普惠性创新机会机制的建立有助于激发全社会技术创造力,提升整体创新绩效。
第五,共同富裕有效调节负面效应。共同富裕要求强化对新质生产力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潜在负面效应的调控。例如,在平台经济中,要防止以算法控制、数据垄断等手段形成“技术性剥削”。要通过制度创新实现“共创—共享”,优化生产与分配机制。与此同时,要强化最低工资、劳动权益保障、职业培训再分配等机制,防止技术发展引致新的收入不平等结构。通过制度性安排保障劳动者参与技术红利分配,是共同富裕与新质生产力深度融合的应有之义。此外,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收入差距是当前制约共同富裕和生产力释放的重要瓶颈,要通过财政转移支付、产业梯度转移、区域教育资源均衡等方式,打通发展不平衡对人力资源配置与技术扩散形成的阻滞效应,使新质生产力真正成为缓解区域和城乡差距的内在动力。
二、新质生产力赋能共同富裕目标的作用机制和实践路径
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不仅是支撑经济系统持续演进与资源配置效率提升的核心动力基础,更是推动共同富裕目标实现的重要现实路径。其通过生产方式与要素结构的变革,重塑了价值创造和分配逻辑,有效促进收入公平、区域协调和阶层流动,为实现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提供了多维支撑。
第一,产业升级促进共同富裕。技术突破与产业升级催生大量新业态和新职业,拓宽了弱势群体的收入通道。在平台经济、绿色制造、智慧物流等新兴领域的推动下,就业岗位类型日益多样,尤其是灵活用工、远程办公、自主创业等新就业形态,为中青年劳动力、低技能群体、农村转移人口等提供了更多元的发展路径。特别是在数字化和智能化背景下,大量中低门槛的岗位具备进入壁垒低、学习成本小、成长空间广等优势,为改善劳动收入差距、促进低收入群体收入增长提供了新渠道。
第二,要素优化重组促进共同富裕。新质生产力推动区域经济要素重组,为缩小发展鸿沟提供战略机遇。传统工业化过程中形成的区域发展不均衡长期制约着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新质生产力通过数据驱动、智能制造、数字供应链等手段,加速高端要素从东部沿海向中西部和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辐射转移。例如,“东数西算”工程、“智慧农业平台”、数字基础设施下沉等举措,有效增强了中西部地区产业承接能力,为区域居民提供了新的产业就业与资产增值路径。这种“产业内生+技术赋能”的发展模式,有利于在源头上缓解区域间收入不平等问题。
第三,数字化治理促进共同富裕。数字技术的嵌入提升了公共资源配置的精准性,有助于减缓结构性贫困。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的应用,极大增强了政府对低收入群体、特殊困难人群的识别与帮助能力。政府通过数字身份、智能卡片、区块链助残系统等形式,实现对贫困群体的“点对点”支持,提高了社会政策的“靶向效率”和财政支出的边际效应。例如,精准扶贫政策下的“建档立卡”系统可以对贫困人口的生活状态与扶持需求进行实时掌握和动态调整,为阻断代际贫困提供了坚实保障,为实现分层分类救助提供了技术支撑,有效提升了政策的公平性和可达性。
第四,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共同富裕。新质生产力重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为收入公平创造制度性条件。通过推动智慧政务、在线教育、远程医疗、数字文化等公共产品的数字化供给,使低收入人群能以较低成本获取高质量服务,显著提升其“非货币性收入”价值。公共服务均等化不仅降低了生活成本压力,还提升了人力资本积累能力,是打破贫困代际传递、促进社会纵向流动的基础路径。同时也有助于缩小不同阶层在教育、健康等关键能力变量上的差距,构建以“能力公平”为核心的收入提升环境。
第五,绿色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绿色转型背景下的绿色技术和绿色岗位拓展了底层群体的增收空间。新质生产力强调生态友好与要素节约导向,这一导向促使大量绿色产业项目向欠发达地区倾斜。无论是光伏下乡、林业碳汇,还是农村清洁能源改造、绿色金融入村,都为农村居民提供了新的增收模式,突破了传统劳动型增收路径的局限。更重要的是,绿色产业链条长、岗位类型多,可吸纳大量中低技能劳动力,有助于形成“绿色就业—绿色收入”的良性机制。
第六,科技普惠促进共同富裕。新质生产力推动科技红利普惠机制建设,能够抑制创新收益的集中化趋势。一方面,要鼓励大型平台企业与中小创新体之间构建协同创新机制,防止技术优势垄断、市场壁垒固化。另一方面,要推动“技术开放—成果共创—红利共享”机制落地。与此同时,要注重通过新质生产力发展拓展整体居民收入增长空间:通过推动科技驱动的企业盈利能力提升,带动工资性收入稳定增长;以数字平台等新业态创业带动居民经营性收入提升;鼓励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和员工持股计划,提升居民财产性收入比重,实现新质生产力成果与居民财富增长的双向耦合。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质生产力既需要政府超前规划引导、科学政策支持,也需要市场机制调节、企业等微观主体不断创新。”[2]发展新质生产力和促进共同富裕相辅相成。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要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共同富裕与新质生产力的良性互动不仅需要理念互嵌、路径互促,更需要制度与政策的精准匹配。
共同富裕与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并非割裂的两个发展维度,而是价值引领与技术驱动相互嵌套、共同推进的系统工程。共同富裕确立了发展方向和分配逻辑,新质生产力提供了技术支撑和增长动能,二者的深度融合正在构筑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根基与未来图景。
【基金项目: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重大项目“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哲学研究”(2023-JCZD-03)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邬红梅,郑州大学商学院讲师;杨卫军,河南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三级教授。】
注释:
[1]《习近平经济文选》第一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25年版,第424页。
[2]《习近平经济文选》第一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25年版,第5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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