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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建华:深刻把握正确政绩观的内涵要求 切实扛起新时代新征程使命担当

林建华-专家

林建华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党委书记、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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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在全党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之际,本文紧扣“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这三个根本性问题,深刻阐述了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深入剖析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必要性与重要性,以及必须遵循的科学方法论。全文贯通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扎实业绩。

2026年2月24日,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随后,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经党中央同意,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以下简称学习教育)。学习教育以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为重点,于2026年春节假期后启动、7月底基本结束。《通知》还指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为总要求,以一体推进学查改为抓手,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坚决有力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十五五”开局之年,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战略部署、确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的必然要求,是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夯实党的执政根基的重要举措,是巩固拓展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成果、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途径,对于推进党和国家事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都具有重要意义。由此,政绩观、正确政绩观、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再次进入人们的视野、引发人们的思考、激励人们的行动、提升人们的境界。

2026年2月,《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出版发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为开展这次学习教育指明了正确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我们要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知原义,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做到“道不可坐论,理不能空谈”。4月1日出版的第7期《求是》杂志发表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绝不是一句空话。而要使之落到实处,就必须遵循科学的方法论,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就是坚持辩证唯物论、唯物辩证法和唯物史观,处理好公和私、稳和进、立和破、虚和实、标和本、近和远的关系,彰显“功成不必在我”的博大胸襟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奉献精神,切实扛起新时代新征程使命担当,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再立新功。

一、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

什么是政绩观?所谓“观”,就是观点、看法;政绩,就是从政、为政的成绩、业绩、功绩、实绩。从哲学意义上看,政绩观是关于政绩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说,政绩观是党员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政治实践中的集中投射,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关乎人心向背、事业兴衰。因此,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它集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党性原则、党的作风和党的执政理念、党的执政实践。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进程。这“三个事关”表明,政绩观绝非一时一事之考量,实乃一世一生之课题。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树立是前提、践行是旨归。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目的,就是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予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政绩观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指引明确,锚定为民造福的根本目的,坚守求真务实的基本路径,把握科学精准的衡量标尺,倡导实干担当的鲜明导向,对于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更加坚决有力地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不断开创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创造政绩,贯穿于党性修养的全过程,折射出党员干部的政治站位与人格境界。2023年3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指出,我们要“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团结奋斗,开拓创新,在新征程上作出无负时代、无负历史、无负人民的业绩,为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作出我们这一代人的应有贡献”。2026年2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2026年春节团拜会上指出:“我们党为人民而生、因人民而兴,一切工作都是为了人民的幸福。我们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2026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要认真组织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落实‘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责任编辑:赵苇校对:张一博监审:李文鼐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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