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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堂林:京津冀协同发展十二年蝶变之路(3)

三、制度创新: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机制突破

(一)核心支撑:从“分治”到“共治”的制度创新体系

京津冀三地从各自为政转向协调发展,未来要走向融合发展。第一,建立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2014年,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为重大国家战略。2015年6月,中央出台《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此后,《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北京市通州区与河北省三河、大厂、香河三县市协同发展规划》《关于推进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现代化首都都市圈空间协同规划(2023-2035年)》等规划方案陆续出台。

第二,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京津冀三地持续推进协同发展立法,多项立法由京津冀共同推进,确保三地按照同一规则、同一标准、同一套制度运行,以制度保障协同发展。

第三,工作机制形成闭环,构建起“要事有统筹、任务有督办、落实有专班”的工作体系,京津冀协同能级持续提升。

(二)机制创新:打通协同“堵点”,构建全链条协同体系

第一,三地共同建立党政主要领导协商机制,京津冀党政主要领导高位统筹、周密部署,常务副省(市)长协商互动。京津冀联合办发挥平台作用,交通、产业、科技、营商环境、毗邻地区等18个专题工作组强化组组联动。

第二,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科技创新协同专题工作组机制建设方面,将“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扩围为“北京(京津冀)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三地要共同承担起打造国家原始创新主要策源地的重任。发挥由中央科技办、北京市共同牵头的部市共建机制优势,津冀两地全面参与,形成北京(京津冀)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工作协调机制。

第三,建立“北京+雄安”月度会商机制,进一步畅通雄安与北京市相关部门沟通渠道,强化协同联动、整合资源力量,推进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夯实京雄同城化基础。

(三)利益共享:打破“一亩三分地”的思维定式

第一,建立产业转移税收增量返还机制,完善能耗、环保指标的协同机制,从根源上破除利益分享难题。

第二,推动企业资质、信用评级互认。2024年,京津冀1053个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三地“跨省通办”,社保卡实现交通、旅游等5个场景“一卡通”。2025年,推出京雄同城化事项清单192项,京津冀三地交通、人力资源等领域209项资质资格互信互认落地。

(四)自贸试验区:制度型开放的“链式”突围

第一,在机制协同方面,从点状突破转向链式整合。

第二,在生态重塑方面,打造突破行政边界的产业生态。

第三,在核心抓手方面,以全产业链协同创新为主引擎。

第四,在高能级开放方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激活制度型开放新动能,引进国际高端产业形态。

(五)链群共舞:以制度保障赋能产业协同新跃升

第一,重点打造“五群六链五廊”,2024年京津冀新增5个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并推出《推动6条重点产业链图谱落地的行动方案》。

第二,建立“链群联动”常态化对接机制,形成“一月一链、一季一群”常态化对接机制,每月围绕一条重点产业链开展小型对接会,每季度针对一个产业集群举办专题交流会,探索形成“以链促群、以群强链,链群共生”的协同发展路径。

责任编辑:范璧萱校对:李天翼监审:刘斌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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