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数实融合面临的现实挑战与治理对策
(一)正视数实融合面临的多维挑战
第一,关键核心技术存在“卡脖子”瓶颈。我们的高端芯片制造与设计工具、核心工业软件、高端传感器、数据库管理系统等,对外依存度仍然较高。同时,随着数实融合深入,网络安全与数据安全边界无限扩大,工业控制系统成为黑客的重点攻击目标,勒索病毒可能瘫痪整条产线,数据泄露可致企业核心工艺流失,安全保障压力陡增。
第二,转型能力与意愿在区域、行业、规模方面存在鸿沟。数字化转型呈现明显的“三冷三热”现象:大企业热,中小企业冷;东部沿海地区热,中西部地区冷;高技术行业热,传统制造、农业及服务业冷。大量中小企业仍陷于“三不”困境,在观望和挣扎。人才,特别是同时掌握运营技术与信息技术的复合型人才,极度匮乏且主要集中在大型企业和发达城市。同时,不少企业基础管理薄弱,标准化程度低。
第三,数字化治理体系的适应性滞后。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其权属界定、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隐私保护等基础性制度规则仍在探索构建中。《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指明了方向,但具体的落地细则、全国统一的数据登记和交易市场、定价机制等还在逐步建立。数据孤岛与数据垄断并存,公共数据如何更有效地开放共享、向社会赋能,依然道阻且长。平台经济在发挥巨大作用的同时,带来算法黑箱、大数据杀熟、强迫二选一、信息茧房等问题,需要建立常态化、法治化的监管体系。
第四,思维认知与评价体系存在片面化。在一些地方和企业,存在“为了数字化而数字化”的形式主义倾向。盲目追求最新概念,拼凑硬件屏幕,大屏可视化做得绚丽多彩,但背后数据不通、流程未改,成了“参观工程”“面子工程”。还有的将数字化简单等同于电子商务或在线办公,轻视了对生产制造核心环节的改造。根本原因在于缺乏一套科学的、以提质降本增效为核心的多维度数字化成熟度评价体系,导致投入产出难以衡量,甚至造成新的浪费。
(二)系统施策,标本兼治的对策建议
第一,“攻关”——以新型举国体制突破核心技术壁垒。要聚焦战略必争领域和产业急需,编制核心技术攻关清单。整合国家实验室、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等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发挥好“出题者”“阅卷人”和“解题者”作用。健全“揭榜挂帅”“赛马”等制度,不论资历、不设门槛,悬榜攻克高端芯片、基础工业软件、高端传感器等“卡脖子”问题。要大力支持开源开放,利用开源模式汇聚全球开发者智慧,加速追赶迭代。特别要加大对工业软件等“看不见的根技术”的长期稳定投入和用户验证支持,给予敢用国产工业软件的首批用户以保险补贴和风险补偿,形成“研发—应用—反馈—优化”的良性循环。
第二,“筑基”——适度超前部署坚实的数字基础设施。要继续深化5G网络、千兆光网在各类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专业市场的深度覆盖,并积极探索5G与工业控制的确定性网络技术。大力推进“东数西算”工程,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在中西部建设高标准的大数据中心集群,为东部海量的AI大模型训练、工业仿真渲染提供普惠、绿色、高能效的算力底座。同时,鼓励建设一批高水平、行业级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节点和平台,“一行业一平台”甚至“一集群一大脑”,让平台真正承担起数据汇聚、模型沉淀、知识复用和供需精准对接的核心枢纽功能,使其成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总服务台”。
第三,“活数”——加快培育完善的数据要素市场体系。落实“数据二十条”,加快推进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依托国家数据局,推动数据交易机构健康发展,培育数据服务商和评估机构。在工业领域,制定完善工业数据流通规则和安全标准,鼓励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通过隐私计算、联邦学习、可信数据空间等方式,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安全、合规地释放数据的融合倍增价值。推动国家公共数据资源池建设,在保证安全前提下,更大力度地面向社会开放公共数据。
第四,“育才”——打造多层次、复合型数字人才矩阵。人才是第一资源,必须产学研用协同发力。要推动高校优化专业结构,加快设立人工智能、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工程等交叉融合专业,并将实践教学、联合毕业设计引入产业一线。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支持行业龙头、平台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共管数字技能人才实训基地,成批量地培养懂工艺、会操作、能编程的“数字工匠”。要着力提升全社会数字素养,尤其是领导干部和企业家“一把手”群体,让他们懂数、识数、用数,成为推动数实融合的核心决策者。各地可制定专项人才政策,对中小企业引进的数字化人才给予薪酬补贴、子女入学等支持。
第五,“善治”——完善包容审慎与精准管理相统一的治理规则。要健全数字经济的法治体系,尽快出台或完善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人工智能治理、算法推荐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法规和标准规范。对数字经济新业态,继续坚持包容审慎的监管原则,给予一定的观察期和规范引导期,不能简单“一刀切”。但对于平台垄断、算法歧视、利用数据优势进行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必须坚决依法规制,引导资本和平台企业切实回归服务实体经济、赋能中小企业的初心。同时,要主动研究数字化对就业结构的影响,建立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体系,做好受技术替代冲击群体的转岗转业帮扶,让人成为数字化转型的受益者,筑牢民生底线。
第六,“协同”——深化国际合作与国内、区域协同联动。数字经济全球化大势不可逆转,我们要在高水平对外开放中推动数实融合。积极参与数字贸易、跨境数据流动、数字税等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提出中国方案,争取制度性话语权。支持有实力的数字企业和制造企业“抱团出海”,输出智能工厂、智慧港口等整体解决方案。在国内,要打破行政壁垒,强化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等国家战略区域的数字化协同,推动政务数据互认、产业平台互联。鼓励东部地区标杆平台和解决方案商向中西部输出能力,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和新的孤岛。在区域内部,以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为牵引,形成一批可看、可学、可复制的典型经验。
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不是单一部门或几个行业的事,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系统性变革,覆盖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创新要求高、协调难度大、挑战复杂多变,绝非一朝一夕就能完成。但数实融合是我们迈向现代化征程必须跨越的关口,也是培育竞争新优势、赢得未来主动权的关键所在。每一位身处这个时代的建设者,都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切实提高运用数字化思维、善用数据工具、分析解决本地区本部门发展实际问题的本领,做推动数实融合的坚定先行者、科学谋划者和务实践行者。
我们坚信,在党的领导下,只要保持战略定力,坚持问题导向,遵循科学规律,汇聚起政府、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及全社会的磅礴合力,一步一个脚印地踏实推进,我们一定能在奔腾澎湃的全球数字化浪潮中,推动中国实体经济完成一场脱胎换骨、凤凰涅槃般的华丽蜕变,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构筑起坚不可摧、充满活力的现代化产业体系雄基!
报告人 | 郭毅
责编 | 范璧萱
校对 | 李天翼
审核 | 张一博、孙楠、叶其英
监审 | 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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