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物权法》(2)

核心提示:《物权法》调整的是人力能够控制的物……征收农民集体的土地要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助费……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助费用……《物权法》仍然贯彻这个精神,就是你捡了东西,你不能跟人家要报酬。用法律的语言说,就是你没有报酬请求权……

主持人:就是说,《物权法》在一定程度上,还能相对允许一些便民的措施?

 :是的,《物权法》实际上是直接关系老百姓方方面面的利益。

主持人:那既然都是直接关系到老百姓方方面面的利益,我们看看还有哪些观众朋友,有问题要直接向姚教授请教的?

观众:姚教授您好,我要提的就是公共利益需要征收的农民集体所有制的土地,或者单位个人的房屋不动产,被征收的人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补偿?

 :这个是老百姓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因为现在随着城市发展,城市改造,国家大量征用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同时也可能征用了城市居民的房屋,因为公共利益的需要,法律规定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征收。但征收以后,说实在的,弄不好就会损害老百姓的权益,过去在这方面就发生了很多问题,引起老百姓的不满。现在,怎么办呢?《物权法》说,在这种情况下,国家要给老百姓予以补偿。怎么补偿?《物权法》规定得很清楚,它分为这几个层面:第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怎么办?因为我们知道,现在我们国家的土地要么是国家的,要么是农民集体的,《物权法》说,征收农民集体的土地要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助费,这次特别提到要足额支付这些费用。这个是以前法律没有规定的。另外,这次法律还规定,你支付了这些费用以后,还要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可以说这个规定比原来是要进了一步,这是讲征农民的土地。还有征收城市的房屋,因为城市的土地都是国家的,不存在征收的问题。征收的是城市居民的房屋,征收房屋怎么办?法律规定,你要给予拆迁补偿,然后要保障被征收房屋的居民的居住条件。关于拆迁补偿,国务院曾经有一个拆迁补助条例,它规定了两种方式:一种是货币补偿,就是直接给现金;还有一种是产权置换,在别的地方给你安排相应的住房。就是说,不管怎么样,都要保证被征收居民的生活。另外,针对现实生活中很多农民反映实际上征地的时候,国家给的钱并不少,但经过层层克扣,到农民手里就只剩下很可怜的一点了,引起的矛盾非常尖锐。针对这种情况,《物权法》特别做了这样一个规定,我给大家念一下:“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助费用”。就是说,从方方面面保障被征地的农民、被征收房屋的居民能够切实地拿到足额的补偿款。

 主持人:现在还有一些农民说,你看我们家里儿女长大了,都进城去上学、上班了,家里宅基地面积挺大的,我们老两口住一半就够了,城里正好有人愿意来村子里住,觉得村子环境好,能不能卖给他们?还有的反映,我们想发展个养鸡场,没有钱,把我们家一半宅基地的房子抵给银行借贷款,这些做法现在可以吗?

:你提的问题很实际,也是农民非常关心的问题。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农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就是说宅基地一旦丧失以后,就不再分配宅基地。我们考虑,宅基地是农民的安身立命之本,特别是现在,农民有的进城打工,但在城里不一定能住得下来,可能最后还要回到农村,那么回到农村以后呢,农民的社会保障又不像城市一样。如果他想反正我进城了,我把这个房子卖掉吧,但当他再回到农村时,这个宅基地可能就没法拿到了,因为他只能批一次,卖掉以后,村里也就不会再批给他了。这种情况下呢,就可能使他的基本生活失去保障。不过,考虑到我们国家在发展、在建设,今天我们说有关的法律规定不允许农民转让宅基地,特别是国务院曾经发文说,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但是今后随着发展,是不是国家可以允许转让呢?像在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完全解决以后。所以,《物权法》规定得很灵活,就是农民宅基地的转让和抵押等问题,依照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按照现行法律目前还是不可以的,但是以后如果放开,就按照以后的法律去办。也就是说,既落实了现实中农民的土地政策,又为今后的发展留有一定的空间和余地。

主持人:就是说,到目前为止,我们的规定是不允许买卖农民宅基地的。

:对,不允许买卖。

主持人:那抵押可以吗?

:抵押是不可以的。抵押意味着什么呢?我把这房子抵押给银行,我去借钱,最后如果我还不上钱,银行就要收我这个房子,实际上最后的结果还是转让,所以抵押现在是不可以的。

主持人:刚才我们说了宅基地不允许买卖,那像农民的耕地、林地、草地这样的土地,现在都是以承包制为主,如果承包期满之后,我们是续期还是怎么办?

:现在是这样,国家规定,农民的承包是有期限的,比如说耕地30年,草地50年,林地70年,都是有期限的。农民二轮承包以后,可能比如说有些承包期到了。到期怎么办?这次《物权法》为了赋予长期而又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也就是说让农民吃定心丸,特别规定了一条,就是耕地、林地、草地的届满以后,自动地就续期了。就是说,农民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继续承包。这样农民就不用担心说,哪天承包到期了,是不是就没有地种了?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的。

 主持人:这也是一个保护措施。

:对,也是保护农民根本利益的一个措施,让农民吃定心丸。

主持人:刚才咱们俩在聊的时候,我发现很多观众跟我举手示意,他们还想问您问题,那我们接下来再把时间留给观众一部分?

观众:姚教授您好!我提一个咱们城市土地使用的问题,《宪法》规定,城市的土地归国家所有,房屋所有权人用的都是国有土地,它有使用年限,那么,我们这个使用年限到期了,应该怎么办?

:谢谢您,您提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现在的《房地产法》规定,要在土地使用权到期以前一年去申请续期。原则上国家是给你续的,除了因为公共利益需要外。立法过程中,很多人就提出,说这个政策对居民住宅可能不太适用,因为一栋楼里可能住着100、200户,那么土地使用权肯定都是一天到期的,到期以后,是大家都排着队去续期,还是推选一个代表去续期,或者说有的要续,有的说这房子也破了我也不续了,我要走了。就是说,都要去续期的可操作性不够强。要从老百姓的根本利益出发,不要给老百姓增添负担,所以这次《物权法》专门规定,住宅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比如我现在买了一个房子,土地使用权是70年,到期我也不用担心了,因为国家自动就给我续期了。但是,如果是一个非住宅,因为我们知道现在有的是住宅,有的是非住宅,比如说写字楼,甚至说我们这个住宅楼,当时规划的时候,一层就是商业,二层以上才是居民,那么凡是非住宅的,还要按照国家的规定去续期,即提前一年去续期。这样,我们老百姓就可以放心了,不用再去担心续期不续期的问题了。

责任编辑:杨婧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