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7)

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7)

  五、切实加强制度建设

  

  (一)建立健全集中学习制度。各级领导班子要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为重点,每个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的集中学习。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积极参加各种干部培训轮训,每年参加集体学习的时间不少于110个学时。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抓好党员干部的学习,每个月组织1次以上集中学习讨论。

  

  (二)建立健全调查研究制度。把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作为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推动党员干部学习的重要途径。各级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要确定2—3个专题,深入基层调研,破解发展难题。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到基层调研时间每年不少于60天。其他党员干部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深入基层调研,每年撰写1至2篇调研报告。

  

  (三)建立健全学习考核制度。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党员干部学习档案,全面反映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和调查研究情况。把学习情况纳入干部年终考核体系,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综合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考察、任职和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对没有完成当年学习任务的党员干部,在提拔和晋级中实行一票否决。对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不力的党组织,不能评为当年先进党组织。全面推行干部晋升副县处级领导职务资格基本知识考试制度,探索实行干部培训积分制度,调动干部参加学习培训的内在动力。

  

  (四)建立健全学习成果交流通报制度。各级党组织要及时通报党员干部学习调研情况,定期开展学习交流活动,使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效果。

  

本文关键词: 张召忠 主权 安全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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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婧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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