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学习管理的规范性
学习型党组织的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和不断推进的动态过程,要获得预期的成效,就必须走向常态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为此,必须建立健全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机制。在全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过程中,我们通过强化领导推进、完善学习制度、健全考核机制,推动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1.建立领导机构。由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各项工作,同时依托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协调了区委党建工作、创先争优活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三位一体”的领导格局。此外,我们建立了区委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机构。即办公室、综合指导组、宣传信息组,巡回检查组四个工作组(室)。为加强对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分类指导,依托有关区委直属党(工)委设立了五个指导推进组。要求全区各直属党(工)委要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领导和指导,发挥领导班子的表率作用和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
2.完善学习制度。不断在建设制度、完善制度、执行制度上下功夫,把学习的“软任务”变成“硬约束”,做到用制度营造学习风气、用制度规范学习行为、用制度养成学习习惯,促进学习自觉性和积极性提高。区委根据中央和市委相关精神,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实施意见》、“关于贯彻《北京市贯彻(2009—201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局、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以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学习目标。通过制度建设,推动团队学习的经常化、规范化、形成党员、干部人人重视学习、人人参与学习的良好氛围。
3.健全考核机制。建立有效的考核机制是加强学习管理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发挥着反馈学习情况、评估学习效果、提高学习效率、深化学习开展的积极作用。区委把健全学习考核机制作为推进学习型党组织近来的重要措施,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与党建目标管理相结合。通过述学、考学、讲学、督学,形成多层次、全方位、方法方式灵活多样的考核监督机制。区委重点考核党委中心组组长履行职责的情况,中心组成员落实学习制度、完成学习任务的情况和党委班子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等方面情况。把考核结果纳入领导干部综合评价体系和领导班子建设目标管理体系,把理论素养、学习态度和学习能力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形成注重学习的用人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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