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制度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由三个层面的内容构成:
第一个层面是根本政治制度,这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社会主义民主的广泛性。我们建立和实行这一制度,是中国近代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亿万人民流血牺牲、为人民民主长期奋斗取得的伟大胜利,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
第二个层面是基本政治制度和基本经济制度。基本制度是建立在根本政治制度基础之上的,它包括三个内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构成的基本政治制度,这三个基本政治制度反映了中国政治制度的基本特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使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有法可依,并实现了法治化;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一基本经济制度反映了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实质,符合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
第三个层面是具体制度。这些具体制度是建立在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基础上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方面的内容。这三个层面的制度形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它们相互衔接、彼此贯通,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呈现出勃勃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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