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首次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对此,总书记讲话从两个层次上做了解读: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涵

  

  李君如表示,胡锦涛总书记讲了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比如讲,人民代表大会这个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等。民族区域制度这个基本制度,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从新中国成立以来,从社会主义建立以来就已经建立了,从某种意义上讲,已经有一个很好的框架和规范化的要求了。所以,我们对这个层次的制度要坚信,它是符合中国国情、顺应时代潮流的。

  

  第二个层次的制度,总书记讲了,要建立在这些根本的、基本的政治经济制度基础之上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各个方面的具体制度。这就是具体社会主义制度。这是第二个层次的制度,这个制度我们在改革开放中,有的推进比较快,有的自然推进,不但需要要坚持,而且需要深化改革、不断完善。

  

  第三个层次制度,就是确认和保障这些制度实现的法律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也建立起来了。所以,这是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本身是一个亮点,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里面三个层次的概括也是一个亮点。三个层次概括里面,把一个法律体系已经建立起来,有新情况、新经验、新概括,这也是一个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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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婧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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