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统战部《关于新时期党对民主党派工作的方针任务的报告》的通知

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统战部《关于新时期党对民主党派工作的方针任务的报告》的通知


  中央同意中央统战部《关于新时期党对民主党派工作的方针任务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贯彻执行。
  这个报告,总结了建国以来党对民主党派工作的基本经验,阐明了新时期党对民主党派工作的方针和任务,是一个重要文件。我党领导下的多党派长期合作,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与建设实际相结合的一个创造,是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特征。在新时期,继续加强我国的多党派合作,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监督作用,对于巩固扩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促进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大统一,实现党在新时期的总任务,具有重大意义。全党必须提高对统战工作的长期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坚定不移地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和发展党同民主党派的合作,更好地发挥民主党派的积极作用。
  新时期统战工作要紧紧围绕实现祖国和平统一、振兴中华这个总目标,这是一个长期的战略任务。统战工作应当立足国内,面向港澳,面向台湾,面向海外,把视线逐步从国内扩展到海外。要继续克服“左”的影响和因循守旧思想,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做统战工作的有利条件,通过多领域、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广泛地开展对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的工作。对党外人士的安排和各民主党派领导班子的调整,也应从适应实施“一国两制”方针和加强海外统战工作的需要出发,放宽视野,全面布局,打破论资排辈的旧观念,在尊重民主党派自主权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安排和引进一批新人,多安排一些在台湾、港澳和海外有影响的人士,逐步实现新老交替。
  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加强对民主党派的工作。要及时向他们传达我党的有关方针政策,沟通思想和情况。有关国家大政方针,要多同民主党派协商,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支持他们行使民主监督的权利,并形成制度。各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在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中交些知心朋友,特别要交诤友,从他们那里经常得到帮助和监督。为了帮助民主党派解决领导班子老化问题,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应当积极推荐一批符合条件的非党中青年干部到民主党派工作,但要注意尊重民主党派的意见,不要把我们的意见和建议强加给他们。要放手支持民主党派独立自主地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使他们在统一祖国、振兴中华的大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中共中央统战部关于新时期党对民主党派工作的方针任务的报告〔1〕
  (一九八六年四月三十日)
  民主党派是我国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争取联合各民主党派,从来是我们党在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中的一个重大问题。无论民主革命时期或者社会主义时期,党同各民主党派的团结合作,对建立和发展统一战线,实现党的总任务,都发挥了重大作用。在新的历史时期,坚定地贯彻党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党同各民主党派的团结合作,对于扩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推进“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发展,实现祖国和平统一,把我国建设成为现代化的、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具有重要意义。我们一定要紧紧围绕统一祖国、振兴中华这个总目标,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对民主党派的工作。
  一、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派合作,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个重要特点和优点
  我们党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必须尽可能地争取联合其他可能联合的阶级和政党,建立广泛统一战线的原理,从民主革命时期就对民主党派采取了争取联合的方针,成功地团结了各民主党派及其所联系的民族资产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为夺取民主革命的胜利作出了重要贡献。
  新中国成立后,在人民民主专政的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继续坚持并且发展了同各民主党派的合作。团结各民主党派参加了人民政协和人民政权的工作,同他们协商决定国家大政方针和重大经济文化建设问题,推动他们参加反帝爱国斗争和各项民主改革运动,参加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帮助他们自愿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改造。这对于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彻底完成民主革命的历史任务,顺利实现社会主义改造和迅速发展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一九五六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在总结同各民主党派长期合作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吸取了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经验教训,肯定多党派合作比只有一个党好,提出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进一步确立了党领导下多党派合作的政治制度。
  一九五七年下半年以后,党对民主党派的工作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一九五七年对极少数资产阶级右派分子的进攻实行反击是必要的,但是出现了严重扩大化,在民主党派中错划了一大批右派分子,并且给民主党派戴上了“资产阶级政党”的帽子。在这以后,“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被说成是以阶级和阶级斗争的长期存在为前提的,“互相监督”被说成就是进行阶级斗争,对民主党派的工作实行以阶级斗争和改造为纲,对他们的成员往往错误地进行批判斗争,并且限制他们组织的正常发展,严重挫伤了各民主党派为社会主义服务的积极性。一九五九年到一九六一年的暂时经济困难时期,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明确肯定民主党派大有进步,采取措施纠正某些“左”的错误。但是,一九六二年党的八届十中全会重提阶级斗争以后,在中央统战部开展的对统战工作中所谓“投降主义”、“修正主义”的批判,造成理论和政策是非的颠倒,进一步发展了“左”的错误。“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更把这种“左”的错误推向极端。他们肆意践踏党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全盘否定建国以来对民主党派的工作,使民主党派停止了活动;他们制造大量冤假错案,残酷迫害民主党派的领导人和成员,使党同民主党派的合作受到极为严重的破坏。
  历史的经验证明,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工人阶级同资产阶级的矛盾已经不是国内主要矛盾,必须用不同于阶级斗争的方法,正确处理大量的不属于阶级斗争范围的各种社会矛盾。我们党应该把对民主党派工作的重心转到增强团结和调动他们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上来。不顾已经变化了的社会实际,实行“以阶级斗争为纲”,只能打击自己的同志和长期合作的同盟者,损害国家正常的民主生活和党同民主党派的合作。
  一九七六年粉碎“四人帮”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党在统战工作上大力进行拨乱反正,认真纠正“左”的错误,坚持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纠正了把民主党派看作是资产阶级政党的错误观点;强调尊重民主党派的独立自主;帮助各民主党派把工作重点转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上来,积极支持他们开展各种为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工作和活动;支持他们稳步地发展成员和健全各级领导班子;为他们“知情、出力”提供条件。这一系列方针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各民主党派为社会主义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这几年来,各民主党派充分发挥了自身的有利条件,积极参与国家大政方针的协商,协助落实各项政策,开展多方面为四化建设服务的工作和海外联谊活动,工作空前活跃,使统战工作有了新的发展,是建国以来民主党派工作最好的时期之一。
  建国以来的长期实践说明,在人民民主专政和社会主义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同各民主党派长期合作的方针是完全正确的。我国在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派合作,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也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特征。
  我党领导下的多党派合作,是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点。它不同于苏联等国只有一个党,也根本不同于欧美资本主义国家的多党制。“那种多党制是资产阶级互相倾轧的竞争状态所决定的,它们谁也不代表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中国的其他党,是在承认共产党领导这个前提下面,服务于社会主义事业的。”(《邓小平文选》第231页)各民主党派接受共产党的领导,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以党和国家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总任务作为共同政治纲领,参加国家政治生活中重大问题的协商和决定,他们的领导人和许多成员都参加了国家政权工作。因此,各民主党派都不是在野党,更不是反对党,而是同我党通力合作的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的这种新型政党关系,是任何资本主义国家的两党制或多党制所无法比拟的。
  邓小平同志在党的十二大开幕词中指出:“我国各民主党派在民主革命时期同我们党共同奋斗,在社会主义时期同我们党一道前进,一道经受考验。在今后的建设中,我们党还要同所有的爱国民主党派和爱国民主人士长期合作。”这是对民主党派历史道路所作的正确评价和总结,同时也充分表达了我们党坚持多党派合作的坚定方针和真诚愿望。
  二、统一思想,正确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是新时期党对民主党派工作的基本方针。几年来,执行这个方针,党同民主党派的合作在实践中有了新的发展,取得新的经验。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和实施“一国两制”方针的新形势,必须在指导思想上明确以下几点:
  第一,充分认识民主党派的根本变化,正确把握民主党派的特点。
  我国各民主党派原来的社会基础是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同这些阶级相联系的知识分子以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这些阶级、阶层在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争取民族独立,国家富强、政治民主等方面,同我们党有着共同的要求。各民主党派主要反映这些阶级、阶层的政治要求,由他们的代表人物所组成,同时有一批革命知识分子和极少数共产党员参加。各民主党派情况不同,但从来都不是单纯的资产阶级政党,而是具有或带有阶级联盟和统一战线的性质。正是由于民主党派所联系代表的阶级、阶层在中国革命中所处的地位和民主党派这种阶级联盟的特点,在我们党的争取和推动下,他们才能够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中同我们党共同奋斗,在社会主义时期同我们党一道前进,一道经受锻炼和考验。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和国内阶级状况的根本变化,各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也发生了根本变化。在新的历史时期,民主党派原来所联系的阶级、阶层的人们,绝大多数已经成了工人阶级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还有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同时已经有一大批建国以后成长起来的知识分子参加了民主党派。各民主党派已经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社会主义劳动者为主体的、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已经成为他们和我们党的共同利益和共同愿望。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民主党派的这种根本性变化。
  同时,还必须看到,新时期的民主党派作为一种政治联盟具有很大的广泛性。他们主要由所联系的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组成,适应“一国两制”方针的实施和统一战线的发展,民主党派还将吸收一些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民主党派的这种广泛性,是他们的一个特点,也正是他们历史作用之所在。如果忽视这种广泛政治联盟特点,势必把本来应该团结和争取的人拒于民主党派的门外,就会失掉民主党派应有的重要作用。因此,我们应当积极支持民主党派保持和巩固这种广泛的政治联盟,以利于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第二,团结各民主党派致力于实现新时期的总任务,是巩固和发展党领导下的多党派合作的基础和根本目标。
  党同民主党派的合作是在实现不同时期革命和建设的共同要求的基础上建立的。建国以后,我们党同民主党派共同确立奋斗目标,团结他们参加革命和建设的实践,对于实现党和国家的总任务起了重要作用,民主党派也不断获得新的进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各民主党派确立了实现新时期总任务的政治纲领,统一祖国、振兴中华已经成为党同民主党派合作的基础和共同奋斗目标。党同民主党派的合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各民主党派的成员大多数是学有专长的知识分子和有一定代表性的人士。他们有比较广泛的社会联系,许多人不仅在大陆,而且同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和外籍华人、华裔乃至国外某些人士有各种社会、历史关系;他们有爱国热忱和事业心,有为祖国出力的强烈愿望。因此,各民主党派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大业中,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我们必须重视民主党派这支力量,团结他们一道去调动千军万马,广泛开展各项工作,为实现新的历史任务而共同奋斗。
  第三,坚持党与民主党派互相监督,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是我们的根本目标和根本任务之一。“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邓小平文选》第154页)支持各民主党派发挥监督作用,是推动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应当看到,我们党处于执政党的地位,很容易使一些党员滋长骄傲自满、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和特殊化的思想作风,使党的某些组织脱离群众,产生这样那样的错误。我们这么一个大党,领导着一个拥有十亿人口的国家政权,失去了人民有效的监督,滥用权力,必然脱离人民群众。因此,我们党非常需要听到各种不同的意见和批评,接受来自人民群众包括各民主党派的监督。“一个革命政党,就怕听不到人民的声音,最可怕的是鸦雀无声。”(《邓小平文选》第134页)各民主党派是反映人民群众意见的一条重要渠道,他们提出的意见具有相当的代表性。发展和完善多党派合作的政治制度,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监督作用,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今后要积极支持民主党派行使其民主监督权利,鼓励他们为着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积极反映各方面群众的批评和建议,做我们党的亲密诤友。
  第四,充分认识我国多党派合作的长期性。
  有些同志认为,民主党派的存在只是他们原来所联系的阶级、阶层这一代人的事,由于国内阶级状况已经根本变化,他们将日趋消亡。这种“一代而亡”的观点是不符合我国实际的。
  一般地说,政党是随同它所代表的阶级的消亡而消亡的。但是,在一定条件下,某些政党原来所代表的阶级消灭了,这些阶级的人们是可以改造的,政党的性质是可以改变的。在我国社会主义社会中,剥削阶级已不存在,但是由于历史的和社会的原因,我国社会主义社会仍将长期存在阶级差别,存在不同的社会阶层和社会集团,在人民内部也必然会有各种矛盾。各民主党派所联系和代表的社会阶层或社会集团,也将长期存在。这就需要民主党派继续联系、代表他们,反映他们的正当利益和要求,帮助他们进步。我们党也需要民主党派作为联系这些阶层和社会集团的一种纽带,协助工作,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党中央早就指出,只要阶级还没有最后消灭,共产党还存在,就要坚持党与非党合作,坚持统一战线。因此,民主党派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仍有继续存在的条件和作用。
  还应当看到,我们要依据“一国两制”的方针解决祖国统一问题,统一之后还将坚持这一方针,这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各民主党派发挥作用的领域将更为广阔,任重道远,大有作为。这也要求我们坚决贯彻党同各民主党派长期合作的方针。
  第五,把民主党派当作一支重要的依靠力量,真正做到同他们“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各民主党派是同我们党风雨同舟、患难与共的亲密战友。新时期党同民主党派的关系,实质上是工人阶级先锋队同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政党的关系。要明确认识,民主党派不仅是统一战线工作的对象,更重要的是开展统战工作、促进祖国统一、进行四化建设的一支重要依靠力量。
  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主要是路线、方针、政策的领导。在保持政治方向一致的前提下,要放手让民主党派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支持他们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这是我们党在统战工作中走群众路线的一个重要的方面,是我们党团结广大党外朋友为统一祖国、振兴中华出力的一个重要的方式。
  在新时期,阶级斗争已经不是国内的主要矛盾,但阶级斗争仍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对企图破坏民主党派正确的政治方向、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极少数敌对分子,还应保持警惕。党同民主党派在团结合作中也会出现矛盾,一般说这是在政治目标和根本利益一致情况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应当在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按照团结──批评──团结的公式,求得正确解决。这是我们处理党同民主党派之间矛盾的指导方针。
  三、党对民主党派工作的形势和任务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政治经济形势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党中央作出用“一国两制”实现祖国统一的战略决策,使统战工作出现了新形势,形成了新格局。统战工作必须紧紧围绕统一祖国、振兴中华的总目标,推进“一国两制”的实施,推动社会主义民主建设,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的社会主义积极性,调动各方面爱国统一的积极性。党对民主党派的工作要进一步开创新局面,必须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有利条件,积极支持他们立足国内,继续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为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服务;同时,支持他们面向港澳,面向台湾,面向海外,逐渐把视线从国内扩展到海外,广泛开展对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和外籍华人、华裔的友好联谊活动,为促进祖国和平统一作出新的贡献。加强党同民主党派的团结合作,进一步调整党同民主党派的关系,充分发挥我国多党派合作的政治制度的优点,就能够争取团结更多的港澳、台湾、海外人士和社团,不断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今后一个很长的时期,党对民主党派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坚持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团结和调动各民主党派为实现统一祖国、振兴中华而共同奋斗。
  第一,积极支持各民主党派为推进“一国两制”,实现祖国和平统一而开展的各项活动。要支持和协助民主党派人士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加强同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和外籍华人、华裔的联系,广交朋友,联络友谊,宣传政策,争取人心,为实现大陆和台湾的和平统一,恢复行使对香港和澳门的主权出力。要支持民主党派人士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开展同港澳、台湾和海外的经济交往和文化学术交流,并为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搭桥铺路。要注意安排民主党派人士参加有关的国际政治、经济、文化学术活动和维护世界和平的活动,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帮助民主党派开展海外联谊工作,既要积极大胆,又要谨慎周密,细水长流,扎扎实实,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要根据各民主党派自身的特点和优势,研究新的方式和新的路子。
  第二,加强同民主党派的民主协商,发挥他们的监督作用。要使民主协商制度化,各级党委应当就国家政治生活、四化建设、统战工作的重大问题认真地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进行协商,每年都要进行几次。政府有关部门要支持民主党派的工作,有关的重大问题要多征求民主党派人士的意见。有民主党派组织的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的党组织,应当经常召开民主党派座谈会,团结他们共同做好本单位工作。对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建议和批评,要及时答复和认真负责地处理。
  要积极支持民主党派对党和政府各级领导干部实行民主监督。要创造各种条件,进一步沟通民主渠道,使他们能够行使这一民主权利,充分反映各方面群众的意见,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要支持他们据实揭发干部的错误,并且敢于坚持正确的意见,敢于把尖锐的意见讲出来。胡耀邦同志代表党中央明确宣布:“一切忠诚正直的党内外同志,对于我们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的负责人的严重渎职行为和违法乱纪行为,有权如实地向党中央报告。”党和政府的任何一级组织和任何干部都不得干涉民主党派行使这种民主权利,更不容许对他们进行打击报复。
  第三,放手支持各民主党派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要支持民主党派积极参加两个文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各项工作,发挥智力集团的作用。邀请他们参加有关四化建设重大问题和项目的协商讨论和科学论证,鼓励他们积极献计献策。支持民主党派推动其成员在做好岗位工作的前提下,面向社会,以各种形式为建设事业贡献知识和才能,巩固和发展经济科技咨询、办学讲学、支援“老、少、边、穷”地区开发建设等工作。支持民主党派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鼓励他们配合开展理想、纪律教育,协助党和政府促进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发挥他们的成员在教育青少年方面的积极作用。党和政府的有关部门要为他们“知情、出力”创造条件,并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第四,加强和改善党同民主党派在人大、政府和人民政协中的合作共事关系。在各级人大代表中,要坚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有一定比例。政府和有关单位要积极选拔比较符合条件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到领导岗位上来。要更多地吸收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加各级政协的领导工作和各项活动。特别是对民主党派新涌现出的对台湾、港澳、海外有影响的代表人物,要注意给予适当安排。切实搞好党与非党(包括民主党派人士)的合作,使担任各级职务的党外人士有职有权有责。
  第五,支持民主党派代表维护和反映本组织成员及其所联系群众的合法利益和合理要求。要支持他们协助进行落实政策的工作,纠正侵犯他们合法利益的行为。对他们的合理要求,应积极协助解决,暂时无法解决的,也要给以说明解释。
  第六,协助民主党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进行自我教育。帮助民主党派及其成员自愿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进行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支持他们联系实际,通过对社会生活的观察和实践,使理论同实际相结合,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提高为社会主义服务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抵制和克服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封建残余思想的影响,不断获得新的进步。
  四、支持和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
  目前,各民主党派同我们党长期合作的老一代领导人和成员大都年事已高,有些已经去世,新一代成员逐渐成为主体。为了坚持和发展党同民主党派的长期合作,适应“一国两制”的实施和开展海外联谊活动的需要,必须支持和帮助各民主党派引进新人,加强自身建设,逐步实现各级领导班子的新老合作和交替。
  第一,支持和帮助民主党派搞好其各级领导班子的建设。各级党委和统战部门要积极帮助民主党派做好引进新人的工作,既要支持和帮助他们进行机构改革和人事安排,又要充分尊重他们的自主权,由他们自己讨论决定。从现在起,要把帮助民主党派培养、选拔新的代表人物逐步进入领导班子,作为坚持党同民主党派长期合作的一项战略性措施,作出安排,认真抓好,并帮助他们在调整领导班子中,做好协调各方面关系的工作。
  第二,帮助各民主党派做好发展组织的工作。自一九五七年反右派斗争以后,各民主党派长期停止发展,成员大批减少和老化。近几年来,我们支持各民主党派发展成员,着重吸收了一批有一定代表性的中年知识分子。总的说,这几年的发展工作是必要的、健康的,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在新时期,民主党派仍然是由各自所联系的、有一定代表性人士组成的政党。今后应支持他们把发展成员作为经常工作,有计划地稳步地进行。坚持在工作中发展,发展是为了工作,发展一批巩固一批,巩固与发展相结合。要支持各民主党派在发展组织上坚持经过协商确定的各自的重点分工,坚持以大中城市为主,坚持以中上层人士为主,即发展有一定代表性和影响的人士。要注重质量,提醒他们拒绝吸收那些在“文化大革命”中跟随林彪、江青一伙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以及顽固抗拒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路线的人和严重违法犯罪分子。
  第三,要支持和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的思想建设,研究新时期进行思想政治工作的经验。要帮助民主党派对其成员进行形势政策教育,使他们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的情况下统一思想,坚定信心。要加强对新成员的思想教育,用各自党派的爱国的革命的历史和坚持同共产党合作的优良传统教育成员,以利于发展党同各民主党派的长期合作。
  第四,要大力帮助民主党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组织的建设。各级统战部门应协同组织、劳动人事部门积极帮助选调一批非党中青年干部,充实和加强民主党派的干部队伍,并做好培训工作。
  五、加强和改善党对民主党派工作的领导
  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加强统战工作队伍的建设,认真做好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工作,调整好领导班子,切实贯彻执行党对民主党派的基本方针和各项政策,是做好对民主党派工作的保证。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务必在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上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解放思想,树立新观念和新作风,坚决克服“左”的影响和因循守旧思想,广泛进行党对民主党派政策的宣传教育。那种怀疑党的统战政策、轻视统战工作的思想和做法是错误的,要切实改正。当然,放弃领导、任其自流的倾向,也必须防止和克服。
  各级党委必须贯彻执行中央的方针政策。对民主党派在政治上和工作上要充分信任,不应歧视和戒备;切实尊重民主党派的组织独立性,不要干涉他们的内部事务,代替他们决定重大工作问题;要在方针政策和基本方法上给以帮助,诚恳地提出建议和意见,但不要强加于人;对从事民主党派工作的同志,要平等相待,要在政治上、生活上关心帮助他们。
  各级党委要把对民主党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讨论和检查统战工作包括民主党派工作。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应经常与民主党派负责人见面,同他们交朋友,谈思想,虚心倾听意见。请他们参加有关会议,了解有关情况,阅读有关文件。党政有关部门要加强与民主党派的协作,积极支持他们开展工作。报刊和广播、电视要重视宣传党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对民主党派的重要活动和工作应注意报导。
  统战部门要经常检查对民主党派政策的执行情况,加强同民主党派各方面代表人物的联系,并给以热情关心和帮助,真正成为党外人士之家;克服包办代替作风,积极创造条件,协助民主党派做好各项工作。对于民主党派内部关系问题,应根据有利于工作、有利于团结的原则,促进他们内部的团结。对某些人事纠纷,我们的态度要超脱,要公正,不偏袒一方,积极帮助他们协调关系,增强团结。
    注释
  〔1〕《中共中央统战部关于新时期党对民主党派工作的方针任务的报告》,收入本书时有删节。
责任编辑:孟庆闯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