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


  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必须坚持以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允许和鼓励其他经济成分的适当发展,既不能脱离生产力发展水平搞单一的公有制,又不能动摇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不能搞私有化;必须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形式为补充的分配制度,既要克服平均主义,又要防止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必须建立适应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在国家法律法规和计划的指导下发挥市场调节的积极作用,既要克服过去那种过分集中、管得过多过死的弊端,又不能过于分散和削弱宏观调控。我们应该牢牢把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这些基本要求,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各项政策措施,逐步实现国民经济的现代化。
  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能够从根本上克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同生产社会化的基本矛盾,保证生产、流通、分配置于社会的自觉调节和控制下,实现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地合理发展和社会成员的共同富裕。动摇了生产资料公有制,就动摇了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必将损害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也就谈不上社会主义了。在我国现阶段,适应生产力的现实水平和进一步发展的要求,首先要巩固和壮大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同时需要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以及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的适当发展,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必要的有益的补充。我们要在实践的过程中,经过深入系统的调查研究,采取适当的措施,逐步使得各种经济成分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例和发展范围趋于比较合理。要逐步完善财政、税收、金融、价格、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等政策,保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引导其他经济成分健康发展,发挥其积极作用,限制其消极作用。
  这里要特别强调两点。第一,国营大中型企业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骨干力量,它们的状况如何,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必须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和完善厂长负责制,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通过深化改革,建立富有生机的国营企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切实增强国营大中型企业的活力。第二,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要继续稳定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健全和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积极发展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我们要继续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形式。当前在收入分配上既存在平均主义现象,又出现了过分悬殊现象。这种分配不公的问题,挫伤劳动者的积极性,妨碍生产力的发展。属于贯彻按劳分配原则中存在的问题,要通过劳动工资制度的逐步改革加以解决。其他分配形式中存在的问题,要通过完善有关政策和法规加以解决。要继续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又要提倡先富帮后富。我们保护合法收入。对过高收入,要通过税收等形式加以调节。对违法经营牟取暴利的行为,要依法坚决取缔。现在这些方面的工作做得还不够,必须努力改进。
  建立适应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既要遵循商品经济的一般规律,又要遵循社会主义经济的特有规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以公有制为基础,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以私有制为基础,两者存在本质区别。计划与市场,作为调节经济的手段,是建立在社会化大生产基础上的商品经济发展所客观需要的,因此在一定范围内运用这些手段,不是区别社会主义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的标志。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应该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采用那些符合社会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发展要求的通用做法,但是必须坚持正确的方向,决不能走发展资本主义经济的道路。计划经济要自觉地运用价值规律。我们既要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的积极作用,改变过去那种忽视市场作用、忽视价值规律的做法,同时要加强和改善国家的计划管理和宏观调控。坚持实行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我们在前几年的改革实践中,已经取得了一定进展,积累了一些经验,也面临着许多新问题,今后要继续探索,进一步寻求结合的具体途径、形式、办法和措施,保证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 这是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七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的一部分。标题为本书编者所加。
责任编辑:孟庆闯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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