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信仰在人与人之间和社会与社会的不断关注和讨论中,会获得其应有的地位,宗教领导人不应该发号施令,他们应该有能力发出自己的声音,提供自己的见解。
第六,我们不仅要实现社会内部的和谐,更要实现不同文明之间的和谐。那些拥有信仰的人应该接受这样一个事实,每个人都平等地享有参与的权利,这种权利的获得必须以尊重今天大部分的国家可能拥有多种宗教信仰和宗教传统为前提;任何一种的宗教信仰都不应该试图去控制,或者居高临下于其他的宗教信仰与传统。
第七,现在正是我们实现以上六个方面的良机;因此,鼓励与促进不同信仰间的和谐与理解至关重要。如果我们能拥有更多的知识,我们就会有更深刻的理解,而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就更有希望实现不同信仰之间的和平共处。我们常常会对未知的一切感到恐惧,常常不愿去考虑我们难理解的事物,而常常又正是这些原因导致了冲突的产生,所以我们不仅要创造一种信仰之间的和谐交流的情绪,更重要是拿出实实在在的行动,推动合作,实现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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