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全会反腐败有两大新突破

四中全会反腐败有两大新突破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9月22日电(记者 秦华) 9月22日15:30,中共中央党校博士生导师、原党建部原理教研室主任高新民教授做客人民网“七一社区·理论论坛”,以“四中全会公报解析 新时期如何推动党建的伟大工程”为题进行访谈。高新民在回答网友问题时指出,腐败问题与党的性质格格不入,四中全会反腐败措施有两大新突破,重申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调惩防并举的总体思路。

高新民谈到,反腐败在四中全会前就是关注的热点。腐败归根到底损害的是人民的利益,《联合国反腐公约》序言指出,腐败腐蚀着民主政体和价值观,影响着可持续发展和法治。从全世界来说,腐败都是人类的大敌,损害的是民众的利益,这是最根本的,人民对腐败恨之入骨就是这样的道理;另外从执政党来说,如果腐败严重,那跟党的性质和宗旨,跟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以人为本的精神都是格格不入的,所以无论是党内还是党外,反腐败始终是一个重大的课题,成为关注的焦点。

高新民认为,十七届四中全会反腐败有两个新的突破,一个是重申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这样的一个总体思路;另一个是重申了惩防并举的思路,而且把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反腐败体系又重新提出来了,作为一个具体的设计。

高新民说到,现在领导干部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基础上,还要对自己的住房、个人投资、子女配偶就业情况,包括子女配偶全国出国的情况予以特别的关注。她认为这样的制度设置是非常有道理的。

她举例当前情况下几个焦点问题:

第一是房地产这个敏感问题。在房地产价格如此高涨不下的情况下,一般的工薪阶层依收入很难负担。如果有的领导在房屋的问题上不能交代清楚,就不能给外界以说服力。

第二,关于领导干部的投资问题。中央三令五申不能在企业入股,有的地方个别领导还是入股了,当企业和群众发生矛盾的时候,当地的党组织来说可能主观动机是公正协调,但是少数领导在里面有参股行为,即使协调再公正,也不能让群众信服。

第三是配偶子女情况问题。在官员的管辖范围内利用其影响力,不要直接出面,就可能会获得很多利益。中国古代有一种叫做“庇护”:不需要直接发号施令,就可能影响到子女、配偶在当地获得很大利益。所以从这个角度讲,需要进一步改进我们具体的制度,通过一系列具体制度的规范来提高我们反腐倡廉的科学化的水平,这些问题都是当前关心的热点问题,中央提出这些思路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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