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或统一工资制度 进人需公招(2)

事业单位或统一工资制度 进人需公招(2)

●2011年3月 中办国办发出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

●2011年7月 国办为落实两办改革意见,出台了9个配套改革规定。

●2011年11月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 焦点

【收入】 工资津贴执行统一制度

条例摘录:事业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工作人员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组成。

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执行国家统一的政策和标准。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分配。工作人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

解读:此前,国办亦明确要求全面清查事业单位在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范围外的津贴补贴和奖金,摸清收入来源、支出去向、账户情况和实际发放水平,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规的项目。

舆论认为,名目众多的津贴补贴是造成事业单位之间收入差距的主要原因。国办此前提出,国家统一制定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政策和规范管理办法,除国务院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外,任何地区、部门和单位不得自行建立特殊岗位津贴补贴项目、扩大实施范围和提高标准。

对于国家建立统一的工资制度,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教授文跃然认为可能会造成实施的困难,中国上百万的事业单位,有3000万事业单位人员,情况极为复杂,现在事业单位的多元薪酬制度,能否大一统值得立法部门研究。

北京一名事业单位财务人员认为,绩效工资应该类似于奖金,因此其改革好坏直接影响员工的积极性,同时也需要对现有岗位设置的进一步细化,需要进行很多细致工作。

此外,征求意见稿规定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国办此前发布的意见也明确,国家根据经济发展、财政状况、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和物价变化等因素,相应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实现工资水平调整的制度化、规范化。

【招人】 新进人员一律公开招聘

条例摘录: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应当公开招聘。

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式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解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已经实施数年,此次征求意见稿是以立法的形式给予制度明确。

此前,两办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中也明确提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实行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上述要求在征求意见稿中均有体现,事业单位内部应当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产生岗位人选。

文跃然认为,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有利于搞活事业单位的用人机制,形成事业单位人员能上能下的机制,解决一些事业单位机关化的用人模式。

在聘用合同方面,征求意见稿规定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一般订立3至5年的合同,对人员流动性强的岗位,可以订立3年以下的合同;对相对稳定的岗位,可以订立5年以上的合同。

文跃然表示,事业单位的特点是知识型,一次订立较长的合同期,有利于事业单位人员的稳定,也有利于事业单位对人才的培养。 

责任编辑:杨柳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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