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致伊·费·阿尔曼德(1月17日)

52 致伊·费·阿尔曼德(1月17日)

   致伊·费·阿尔曼德  
  
  (1月17日)  
  
  亲爱的朋友:恳切建议您把小册子的提纲[75]写得详细些。不然,很多地方意思不明确。  
  
  有一个意见现在就应该提出来:  
  
  建议把第3节“(妇女)要求恋爱自由”全部删掉。  
  
  这的确不是无产阶级的要求,而是资产阶级的要求。  
  
  实际上,您是怎样理解这个要求的呢?这个要求可以理解成什么呢?  
  
  1.在爱情上摆脱物质上的(钱财上的)考虑?  
  
  2.同时摆脱物质上的操心?  
  
  3.摆脱宗教偏见?  
  
  4.摆脱父母等等的限制?  
  
  5.摆脱“社会”的偏见?  
  
  6.摆脱(农民或者小市民或者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小天地?  
  
  7.摆脱法律、法院和警察的束缚?  
  
  8.摆脱爱情上的严肃态度?  
  
  9.摆脱生育子女的义务?  
  
  10.通奸的自由?等等。  
  
  我列举了许多(当然不是全部)不同的理解。您所理解的当然不是第8—10点,而是第1—7点,或者类似第1—7点的东西。  
  
  但是,如果是指第1—7点,那就应当选择另一种说法,因为恋爱自由这种说法不能确切地表达这个意思。  
  
  小册子的广大读者必然会把“恋爱自由”理解为类似第8—10点的东西,以至违背您的本意。  
  
  正因为在现代社会里那些最能说会道、爱吵爱闹、“高高在上”的阶级所理解的“恋爱自由”是第8—10点,所以这不是无产阶级的要求,而是资产阶级的要求。  
  
  对于无产阶级说来,最重要的是第1点和第2点,其次是第1—7点;其实这并不是“恋爱自由”。  
  
  问题不在于您主观上“想”把这种要求“理解”成什么。问题在于爱情上的阶级关系的客观逻辑。  
  
  亲切握手!  
  
  弗·伊·  
  
  发自伯尔尼(本埠信件)  
  
  载于1939年《布尔什维克》杂志第13期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49卷第51—5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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