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致莉·亚·福季耶娃[50] (7月13日)

61.致莉·亚·福季耶娃[50] (7月13日)


  福季耶娃同志:  
  
  (1)请赶快找到写信人,接见他,要他放心,告诉他我在生病,但他的事一定催促办理。  
  
  (2)把他的来信交打字员复制数份。  
  
  送莫洛托夫一份  
  
  送中央监察委员会索尔茨一份。  
  
  (3)在把该信送交莫洛托夫时,请以我的名义增添几句话:建议派出由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1名委员加10名(或20名)斯维尔德洛夫大学学员(把写信人也带上)组成的监察工作组去顿河州并将查明有掠夺行为的人就地枪决。  
  
  列宁
  7月13日  
  
  载于1932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20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53卷第27页

    【注释】

  [50]这个指示是在收到红军战士、共产党员И.A.谢米扬尼科夫的来信后写的。谢米扬尼科夫在来信中向列宁报告了顿河州某些粮食工作人员和党员干部管理混乱、盗窃成风和滥用职权的事例,请求立即采取克服这种引起工农愤慨的腐败现象。——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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