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致尤·米·斯切克洛夫、玛·伊·乌里扬诺娃、维·阿·卡尔宾斯基、加·伊·克鲁敏(1921年7月21日)

106.致尤·米·斯切克洛夫、玛·伊·乌里扬诺娃、维·阿·卡尔宾斯基、加·伊·克鲁敏(1921年7月21日)

  《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消息报》编辑部——斯切克洛夫同志  
  
  《真理报》编辑部——乌里扬诺娃同志  
  
  《贫苦农民报》编辑部——卡尔宾斯基同志  
  
  《经济生活报》编辑部——克鲁敏同志  
  
  抄送:斯莫尔亚尼诺夫同志  
  
  请你们注意1921年7月1日出版的《政府法令汇编》第44辑中的《关于地方经济会议、关于地方经济会议报告制度和关于贯彻执行人民委员会和劳动国防委员会指令的决定》(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决定)。  
  
  必须发表几篇文章,指出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这一决定的意义并加以详尽解释,尤应着重指出,绝不容许为编写报告而设立任何机构,因法律已规定省和县统计局为唯一这样的机构。  
  
  应详细阐述地方经济会议以及为通告周知而公布的报告对于执行新经济政策和正确进行经济建设所具有的原则性意义。  
  
  尤应强调商品交换问题,还有发挥地方经济积极性问题,同官僚主义作斗争以及吸收非党人士参加经济建设事业问题。  
  
  请俄罗斯通讯社就这个问题发两三则简讯,以便各省城县城立即周知,并要求各地党报和苏维埃报纸加以登载。  
  
  请莫斯科各报编辑部把按这个要求登载的文章从报上剪下送给我,也可以送来有关的几号报纸,把写这个问题的文章特别标出来。  
  
  委托斯莫尔亚尼诺夫同志监督此项工作的执行并告诉我工作中还可能发生哪些问题。  
  
  人民委员会主席
  弗·乌里扬诺夫(列宁)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53卷第51—5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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