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给阿·伊·李可夫的电话稿 (7月22日)  

110.给阿·伊·李可夫的电话稿 (7月22日)  


  将如下电话稿内容转告李可夫  
  
  (抄送:斯莫尔亚尼诺夫)  
  
  您委托粮食人民委员部设立一个向外国人和来我国的共产国际人员出售食品(以及其他物品)的专门商店(货栈),这一决定我认为完全正确。建议提请劳动国防委员会批准并尽一切努力从速办理。[85]这个商店应严格按照商业原则经营,实行个人管理制。只有持特别身分证的来自国外的人凭本人的购货证才能在这个商店里购买物品。我委托斯莫尔亚尼诺夫专门注意这项工作。  
  
  列宁
  7月22日  
  
  载于1932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20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53卷第54页

  【注释】

     [85]1921年7月22日,劳动国防委员会讨论了这一问题并通过了一个决定。根据决定,所有的外交使团和来俄国的外国人均可持经外交人民委员部登记的购货证在粮食人民委员部的一个内部分配点购买食品。——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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