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弗·亚·安东诺夫-奥弗申柯 (8月1日)
致安东诺夫-奥弗申柯同志,发往他的所在地
我收到并看了您关于坦波夫省的报告[129]。第一,请您(按照您的建议的精神)把措辞准确的建议草案提交小委员会、劳动国防委员会,或者也同时提交中央委员会。第二,请研究,是否应把坦波夫省哪怕是部分机关的做法推广到萨拉托夫省去。请回答。
列宁
电话口授
载于1933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23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53卷第86页
【注释】
[129]弗·亚·安东诺夫-奥弗申柯在1921年3月3日的报告中谈了坦波夫省党和苏维埃工作的状况。在谈到为改善苏维埃机关工作所采取的措施时,他介绍了在县执行委员会主席团下成立三人小组的做法,这种小组的任务是:监督行政和司法机关,把法院和民警部队的工作提到应有的高度,检查各苏维埃机关的活动是否符合法律。——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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