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3.致莫·伊·弗鲁姆金 1921年9月27日 

413.致莫·伊·弗鲁姆金 1921年9月27日 

 
  致莫·伊·弗鲁姆金 1921年9月27日  
  
  弗鲁姆金同志:  
  
  请于明天下午1时以前答复我:  
  
  (1)部务委员会是否讨论了9月6日批准的法令?什么时候讨论的?请把记录摘要送给我;  
  
  (2)是谁把法令提交人民委员会的?  
  
  (3)为什么没有提交政治局?[332]  
  
  人民委员会主席
  弗·乌里扬诺夫(列宁)  
  
  载于1933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23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53卷第221页
  【注释】

  [332]指人民委员会在列宁未出席的情况下于1921年9月6日根据中央消费合作总社的报告通过的关于进行商品交换的法令。该法令改变了交纳粮食税时不同品种的换算标准,规定6普特马铃薯折合1普特黑麦(而不是原来的4普特)。  
  
  还可参看本卷第437号和第438号文献。——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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