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1.致莫斯科革命法庭 (10月20日) 

521.致莫斯科革命法庭 (10月20日) 

 
  根据莫斯科肃反委员会会务委员会的决定,粮食人民委员部办事拖拉一案(雅柯夫·斯捷潘诺维奇·阿尔丘霍夫案件)已转交你庭审理。[410]  
  
  请在最短期间将这一重要案件审理完毕并将判决告诉我。  
  
  人民委员会主席
  弗·乌里扬诺夫(列宁)  
  
  附言:无论从党的角度还是从政治角度看,特别是为了贯彻苏维埃第八次代表大会的决定[411],对拖拉案件的审理应该非常庄严、非常有教育意义,使判决给人以强烈的震动。这一点极为重要。  
  
  列宁  
  
  载于1933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23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集5版第53卷第285—286页

    【注释】

  [410]7月底,莫斯科省新卡缅斯克县两个遭受雹灾的乡要求减免粮食税的申请书送给了粮食人民委员部采购管理局计划处处长雅·斯·阿尔丘霍夫。申请书被阿尔丘霍夫一直压到1921年10月。——476。  
  
  [411]苏维埃第八次代表大会(1920年12月22—29日)讨论了改进中央和地方苏维埃机关的工作以及同官僚主义作斗争的问题,通过了一项关于苏维埃建设的详尽决定。——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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