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致瓦·弗·施米特 (7月2日)  

4.致瓦·弗·施米特 (7月2日)  


  致劳动人民委员部施米特同志  
  
  抄送: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主席  
  
  尽管我在6月25日发出的第7482号信[注:见《列宁全集》第2版第50卷《附录》第48号文献。——编者注]中已要求采取措施防止事前不经电站行政领导的同意擅自放走卡希拉电站职工,但莫斯科市劳动局负责延长假期和调动工作的专门委员会却继续这样做,因此给工作带来了混乱,推迟了卡希拉电站工程竣工日期,从而违反了政治局的决定。请您对此作出解释。  
  
  人民委员会主席  
  
  弗·乌里扬诺夫(列宁)  
  
  载于1932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20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53卷第328—329页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