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致彼·阿·波格丹诺夫 (8月1日) 

9.致彼·阿·波格丹诺夫 (8月1日) 


  致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主席团主席波格丹诺夫同志  
  
  为查清各工厂和国家仓库现存制品数量(中央和地方的供应机关已发提货单者除外),望您立即用直达电报向各省国民经济委员会、工业局和各区管理委员会询问它们管辖的工厂和国家仓库今年8月1日的商品储存量,并要它们指出,对其中的多少商品已分别向下列单位发出领货证件(提货单、凭单和命令):  
  
  (1)粮食人民委员部、省粮食委员会、中央消费合作总社和各省消费合作社,以及(2)所有其他组织和机关。  
  
  库存数量用一般单位计算(普特、俄尺、件等等),按一般商品分类(窗玻璃、玻璃器皿、靴鞋、棉织品等等),要在今年8月10日以前上报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中央供应管理局。  
  
  在编制总计资料时望能按利用委员会现有的各计划局(办公用品局、纺织品局等等)进行商品分类,于今年8月15日前交给我。  
  
  人民委员会主席
  弗·乌里扬诺夫(列宁)  
  
  载于1933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23卷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53卷第331—332页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