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第三届“透视中国”宏观经济论坛在京召开。期间,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所长金碚表示,依目前中国的房地产市场,租房比买房合算。
以下为金碚的演讲实录:
金碚:讲房地产,房地产现在是不大愿意讲的一个问题,而且还有很多非经济的道德的甚至政治的因素在里面搅合,所以可以说是一个最牵动大家情感的一个产业。这个产业让大家愤愤不平,因为愤愤不平就很难客观,所以就不说实话,所以是一个很难说实话的行业。大家都充满了感情,我一直讲中国是一个农民的国家,农民最大的愿望就是当地主,所以大家都要地。所以土地是一个启动了十几亿中国人心的问题。
中国房地产改革严格地讲是从1998年开始,到现在只有12年。这12年对于城市人来讲完全是换了人间,12年之前,从理论上讲,中国城市的家庭基本上是没有财产的,或者说没有不动产的,或者说财产是很少的。当时有的财产是什么呢?有点存款,但是很少,然后就是电冰箱、洗衣机、电视机这几大件,年纪稍微大一点的同志都知道,那个时候要结婚成家,要有几大件,再往前就变成了数几条腿,70年代的时候,结婚那就是看有几条腿,也就是家具,三十几条腿当时好像是结婚的一个标准。现在不得了了,现在结婚都要房子,房子才是财产。财产有多少呢?真是很惊人,12年前绝大部分的城市家庭是没有房产的,有房产的人那个东西也没有什么价值。为什么说没有价值呢?我有一个亲戚,他在黄山那个地方是业主,家里面的房子比较多,有一大排房子,二三十间房子。然后文化大革命以后,当地房管所就给他写了一封信,说这个房子现在要落实私人产权,解放以前这个房子是你们家的,按照国家的政策要收回房产。然后我的亲戚就一算,这个房产能收回来吗,他算了算帐,也懂点法律,说按照中国的法律,如果住户没有找到另外一个地方,这个业主是不能把他赶走的,除非他找到另外一个地方。现在的法律仍然是这样,十几年前,我跟香港银行的一个银行家讨论一个问题,就是说中国的房产是不是很好的抵押资产,香港的银行家跟我讲中国的房子不是很好的抵押财产。我说为什么?他说房子按照中国的法律,如果这个房子抵押了以后,他没有还帐,银行没有权力把住户赶出来,所以这个东西不值钱。第一人不能赶出去,第二租金是有规定的,租金很少,租金不足以抵房租。所以我要是当了业主,假设租户有能力给我交房租,交了房租以后,我就要负责这个房子的维修,收的房租是不够维修的。
当年刚开始住房改革的时候,我记得那时我在南京,到常州市去做调研,常州市建了一大片房子,据房管所的人讲,从经济学上讲,这个房子建好以后送给人都不值。这跟我亲戚想的问题是一样的,我收的房租是不够修这个房子的。大家都知道,这个房子没有价值,几乎不算什么财产。当时中国人还有少数的城市人有这种私房,私房自己住还不错,要是出租出去就亏了。所以我这个亲戚最后的决定是这个房子他不要了,送给当地的政府。现在大家一想,这不可能啊,那些房子得值多少钱啊,1998年以前房子根本没有人要,谁拿到房子就是谁亏了。
1998年到现在经过房改以后,初步估计一下12年创造了多少房产呢?我大约估计了一下,大概是80万亿以上,全国国有企业加起来绝对不如城市老百姓手中有的房产的价值高,这个帐很好算,因为现在中国80%以上的城市人口有了私人住房。中国一共有6-7亿人口在城里面,三口一家,中国差不多有2亿多个城市家庭,如果一套房子只值50万的话,2亿还要乘以0.8,大概85%左右的家庭有了私人房产,如果一个房子的价值只值50万,也接近1万亿了。所以房子的价值现在极其巨大,所以集中了几乎所有社会的关注点。每个人都想要有这个财产,中国短短的12年,不管这个房子是怎么来的,是分给的,还是家里面传给你的,或者是买的商品房,房子的价值就这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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