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拾荒:城市打工者的后“打工”时代(3)

都市拾荒:城市打工者的后“打工”时代(3)

出来打工的人有了孩子后最好的工作就是拾荒

黄益彪发现,这群拾荒者一天平均收入四五十元,生意好的一年能挣五六万元。这不符合他此前的设想:拾荒者收入少,甚至难以维持生计。

做这种拾荒的人通常在三四十岁,主要是六盘水、安顺周边县市的农民,他们多数有几年在外务工的经验,有一定的闲散资金,又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生意头脑,“就看重这行的高收入”。

没有门槛,“还可以做自己的老板”。25岁的小平刚来,“窝子”少,找不到生意做的时候,他也去附近的建筑工地干活,打些零工,多挣些钱寄回家。

一次聊天中,30岁的和平哥向黄益彪谈起他以前的经历:17岁开始出门打工,做过餐厅洗碗工、工地搬运工,但都没挣到钱,后来在建筑队打山洞时挣到一点钱,但又太危险。经朋友介绍,时年19岁的和平哥来到贵阳开始拾荒,一干就是11年。

虽然年龄不大,但和平哥已是这里最“元老”的人物,“窝子”最多,挣得也最多,在老家已修了一幢10多万元的楼房。

“都市拾荒成了一些打工者转型后的职业。”这些人告诉黄益彪,出来打工的人在自己有了孩子后最好的“打工”就是拾荒。

黄益彪调查了这一地区50个拾荒者,平均年龄在36岁左右,其中男性29名,女性21名,已婚45人,配偶在身边的有21人,而结婚当中有孩子的占八成,较多夫妻双方是带着孩子一起出来;孩子则基本上七八岁大小,上小学二三年级。

40岁出头的刘阳姐告诉黄益彪,“孩子大了,还是带在自己身边好,能罩着,也能管着。”白天刘阳姐出去做生意,孩子就在附近城乡接合部的学校上学,“虽然老师教得不好,但总归有个学上。”

黄益彪渐渐发现,这群人虽然大多只有小学文化,但在孩子教育问题上却不含糊,尤其是做拾荒生意时间长了,见识相对多了。和平哥对他说,“我读的书少,希望孩子多读点书,考个大学啥的,脸上有光,以后他们的日子也好过。”

不过,需要担心的地方在于这一群体偶尔会受到歧视,刘阳姐更是怕孩子因此会受到同学欺负。

有一次,一个城管看到刘阳姐正在捡废纸盒,便呵斥她扰乱城市秩序,她连头都不敢抬一下,一旁快7岁的小儿子站在旁边说,“妈妈,我要好好读书,以后一定不会再让人欺负你。”

“有的酒店门口的迎宾小姐看我们穿得不怎么样,就看不起我们,我们告诉她们那点工资不算什么,我们有时一天就能上千元,她们还不相信!”刘阳姐不忿地说。

责任编辑:单梦竹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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