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法修订今年未上会,何时修订再成疑问(3)

预算法修订今年未上会,何时修订再成疑问(3)

地方经验能否入法

多年来,虽然《预算法》的修改一直跌跌撞撞,但在地方,预算改革的试验一直也在进行,在地方预算改革的过程中,许多做法已然突破了现行《预算法》,但这些改革经验是否能吸纳进《预算法》修订过程中,尚无定论。

在预算公开方面,广州市财政局的预算公开河南焦作的财政预算公开四川省巴州区白庙乡的账务公开,都得到了良好的社会反响。而在河北河南上海等地预算实验中的民主恳谈会提升人大代表权力的做法,也是突破。

在上海闵行,在政府编制预算时,不仅区人大财经工委提前介入预算编制,组织预算项目听证会,对政府预算安排草案进行评审,区政府也会邀请人大代表对一些实事工程和建设项目进行评审和筛选,并将人大代表的一些建议吸纳到预算中。而且,10名人大代表就可以提出预算修正案。不过,闵行的人大代表尚未将这一权力付诸实施。

在浙江省温岭市新河镇,自2006年开始,5名以上人大代表联名就可以提出预算修正案,修正案若获得全体代表半数以上支持,则通过成为预算的一部分,新河人大代表在2006年2007年人代会上,共提交了24份“预算修正议案”,其中有3份“预算修正议案”获得通过。

据蒋洪介绍,陕西云南广西等地已将经济分类的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进行了公开,“但是这种试点并非普遍现象。”蒋洪说。

而湖北山西云南海南广东河北等省份,通过地方立法,明确了人大具有预算修正权。近些年,广东省人大代表经常将这一权力付诸实施。

“受制于财事权分配的限制,目前地方的试验都面临着上位约束的问题,预算改革必须是自上而下,做好顶层设计。”蒋洪说。

责任编辑:黄一帆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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