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谈》称:茅台是三公消费“替罪羊”

《半月谈》称:茅台是三公消费“替罪羊”

“三公消费”话题再次于全国“两会”期间升温,而“地球人已经阻止不了涨价”的茅台酒,更成为代表委员们热议的焦点和靶子。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扶贫开发协会执行副会长林嘉騋向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交了《关于禁止使用公款消费茅台酒的提案》。而贵州省副省长慕德贵则在3月6日表示,三公消费一定要控制住,但三公消费高不是茅台的错。(3月7日《中国青年报》)

国酒茅台近来饱受诟病,从“入奢”备受业界关注,到“让国人喝得起”引发热议,再到“公款招待一区政府一年喝掉1200瓶”,不断成为新闻热点,争议和质疑声不断。慕省长这次坦言“三公消费高不是茅台的错”,虽意有为贵州和茅台开脱之嫌,但直指问题病根,可谓言之凿凿。

遏制“三公消费”别只盯着茅台

近些年,茅台、五粮液等名酒借公款吃喝之风,赚取了惊人的高利润,尽管这些名酒屡屡提价,但根本不愁销路。作为代表委员和社会大众,看到此情此景,心中自然愤愤难平。

不过,倘若因此将茅台、五粮液等名酒列为炮轰的靶子,把遏制三公消费的出路寄托在“禁买”、“限价”上,则似乎开错了药方。固然,茅台、五粮液等名酒是公款吃喝的受益者,但不能简单地将公款吃喝的账算在它们头上,真正要遏制三公消费,完善三公消费相关的制度建设,才是根本。

显然,全国“两会”正是推动反对公款吃喝制度建设的良机。如果只是对几个公款吃喝的热门商品“禁买”、“限价”,公款吃喝的餐桌上也会换上其他高价酒,所以,如何定义“奢侈品”至为关键。国务院法制办此前公布的《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中,要求政府各部门“不得采购奢侈品”,高价酒算不算“奢侈品”,代表委员不妨积极表达自己的意见。

单单定义“奢侈品”还不够,如果“不得采购奢侈品”只是在内部执行,缺乏外部约束监督,何以确保落实。因此,代表委员也有责任进一步推动预算改革和三公消费信息公开制度。通过预算改革,更好地为纳税人掌好钱袋子,切断三公消费的“源头”;通过立法,让三公消费的每一分钱都花得清楚明白,接受社会监督。此外,对于挥霍公款消费的官员,应明确其行政和法律责任。

能看到代表委员站出来炮轰公款吃喝,民众备感欣慰。但公众更期望看到三公消费的制度建设上,代表委员能贡献出自己的勇气和智慧。制度和法律既然已明确了代表委员的权责,代表委员就应当用好。例如,政协委员应用好自己的提案权,人大代表更依法享有对官员的询问或质询权、将议案付诸表决形成决议、要求各级政府部门执行等一系列刚性权力。让这些权利和权力“站起来”,遏制三公消费,不愁没有效果。

茅台何以成了“三公”消费的“替罪羊”?

在慕省长看来,不是茅台推高了三公消费,而是三公消费绑架了茅台,茅台只不过是一“替罪羊”而已,现行畸形的管理体制是导致三公消费居高不下的最后祸首。透视慕省长的话语,笔者斗胆推测慕省长言而未表的暗含语义是:不应限制茅台成为公务接待用酒,中国并非只有茅台一种高价政府接待酒,只限制公务喝茅台没有道理!

作为地方高官为茅台辩解,出于公心显而易见,但其实慕省长的担心多少有点多余——有时我们看新闻要反着来解读——要知道别人支持什么,就看他反对什么。尽管这并不完全正确,但在笔者看来至少套在三公消费的头上一点也不离谱。限制公款吃喝,吃喝风仍然盛行,致使三公经费居高不下就是例证。按此原理,如果现在限制公务接待喝茅台,难道会影响茅台的销售吗?非也!茅台的地位因此抬高百倍,你信不信?公务喝茅台更成家常便饭,你信不信?礼尚往来是我们的传统,况且官场犹甚,唯有这样方可显示主人的诚意和嘉宾的至上,再说,公务接待本来就是公共财政买单,招待别人也就是款待自己,何况,公布“三公”也是眉毛胡子一把抓不会细化到喝什么酒,不喝白白喝,何乐而不为呢?

笔者这么说,完全没有揶揄慕省长的味道,相反对慕省长油然而生一种敬意。茅台没有错,慕省长说的没错,不仅点出了三公消费高的病症,也为治理病根开出了“良方”。 三公消费一定要控制住,关键是对症下药,药到自然病愈。

一是将权力关进“笼子”。控制三公经费虚高,无论是治理公款吃喝,还是公款出国(境)、违规购买公务用车等,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必须从改革体制入手,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建立问责否则机制,加大惩罚力度,否则,不喝茅台和其他,隐蔽性更大,危害可能更甚,招待费能降吗?

二是引入第三方机制。公车配备有了18万限价的标准,公务接待为何不能也实施类似定额标准?在此基础上再引入市场机制,限定地点、限定烟酒、限定人员,相关单位的公务接待费用由第三方公布,每年进行专项审计,不符规定的财政一律不予拨付,第三方会无缘无故地为公款吃喝埋单吗?

三是要加大三公经费公布的力度。“打包”公布三公经费,群众感觉无厘头,公众的知情权被大大打了折扣,当然也就难以从源头上遏制虚高的三公消费了。只要解开布囊,无须相关部门自证清白,公众也能小葱拌豆腐——一清二楚,看个究竟,没有人会明目张胆地“喝”茅台吧?就此问题应该能说解决了吧?

责任编辑:单梦竹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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