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建设的几个重要方针* 一九八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经济建设的几个重要方针* 一九八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一)农业经济是国民经济重要的一部分。农业经济也必须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

所以要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实行各种生产责任制以后,似乎农业可以不要计划了。事实并不是这样。这个问题本来是清楚的,搞了生产责任制以后,包产到户以后,计划并不是不要了。

我看到简报里头大家提出来一些问题:

一、郊区必须种菜,不种不行。这样就有点国家计划的样子。

二、养猪要规定任务。规定一年交多少头猪,派购,这也是计划。

三、种烟叶不能超过八百万亩。这是万里[246]同志提出来的。这是一个老问题,一九五一年就发生过。什么问题呢?那时粮棉比价是有波动的,粮棉比价对 棉花有利的时候,农业部就开农业会议,提出来扩种棉花,扩种到一亿四千万亩。我说,那就不得了,粮食会不够吃。扩种棉花限于八千万亩,是那个时候定下来 的。现在大体上还是这个口径。

四、粮食种植面积不能再缩小了。这是赵紫阳[212]同志提出来的。我看也不能再缩小了,再缩小不得了,没饭吃就是了。

五、也是赵紫阳同志提出来的,增产经济作物,只能靠提高单产和利用不种粮食的土地。

不能让农民自由选择只对他自己一时有利的办法。

总之,市场调节只能在这个范围内灵活灵活。

不这样做,八亿农民的所谓自由,就会冲垮国家计划。说到底,农民只能在国家计划范围内活动。只有这样,才有利于农民的长远利益,国家才能进行建设。

这是农民与国家两利的大政方针。

(二)我们经济工作的另一个大方针:

一、要使十亿人民有饭吃;

二、要进行社会主义建设。

只顾吃饭,吃光用光,国家没有希望。

必须在保证有饭吃后,国家还有余力进行建设。因此,饭不能吃得太差,但也不能吃得太好。吃得太好,就没有力量进行建设了。

这里就包含着一个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原则界限:只有这么多钱,不能提高太多,必须做到一能吃饭、二能建设。

(三)广东、福建两省的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四个市在部分地区试办经济特区(广东不是全省特区,福建也不是全省特区)[247],现在只能有这几个,不能增多。

当然,来料加工,合资经营,现在许多地方也在做,但不能再增加特区。搞来料加工不能把我们自己的产品挤掉了。

广东、福建两省的特区及各省的对外业务,要总结经验。现在还没有好好总结。

像江苏这样的省不能搞特区。

既要看到特区的有利方面,也要充分估计到特区带来的副作用。例如:

人民币与外币同时流通,对人民币不利,会打击人民币,因人民币“腿短”,外币“腿长”[248]。

江浙一带历史上是投机活动有名的地区,坏分子的活动都熟门熟路。

现在第一位的任务是认真总结经验。

(四)国家建设必须全国一盘棋,按计划办事。

该调出的物资,必须按国家计划调出。

全国建设的进度,必须有先有后,有重有轻,按全国计划办事。

我讲的意见就是这些。再稍微加几句。报纸上登全国有四十亿美元的顺差,所有权是属于中国银行的,使用权是属于地方的和各部门的,地方的三十亿,各部的十 亿。各地各部自己的都可以使用,但是必须经过中央批准。实际上,这些外汇属于周转外汇,而且中央已经在使用了。我希望一九八五年能达到一百二十亿美元的周 转外汇,增加两倍。我们这个国家,有一百二十亿的外汇作为周转资金,很有必要。我讲的这些话,都是“北京话”。地方的同志说北京人讲“北京话”,我是上海 人,但话属于“北京话”。有的同志讲,赵紫阳同志到了北京以后,讲“北京话”了。我看这是确实的,因为赵紫阳同志是管全国的。我是老北京,一开国就在中央 工作,我这个“北京话”合乎全国的利益。

*这是陈云同志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第一书记座谈会上的讲话。

出处:陈云文选第三卷    人民出版社1995年5月第1版

本文关键词: 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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