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家们为何对残酷的高利贷哑然失声

经济学家们为何对残酷的高利贷哑然失声

苏北地区贫困县泗洪盛行高利贷,已经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其实,中国存在高利贷从来就不是新闻,贫困地区更是如此。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下,尤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如何评价盛行着的高利贷?笔者认为,关于这个问题应该有个基本看法,即高利贷属于市场经济史前时期的经济范畴,它对老百姓的剥削程度相当于甚至超过“封建地主”,二十一世纪的中国,早该将其彻底铲除。为了更有把握地坚持这个基本观点,笔者向几位在发达国家有过学习研究经历的专业人士请教:发达国家有没有高利贷?都回答说闻所未闻。笔者在日本东京大学专门研读过日本农业金融史,印象是:1914年高利贷(以高于商业贷款利息50%为标准)就在日本的农业生产经营领域和农民日常生活中彻底消失了。从1914年到2011年,将近一个世纪,中国不至于落后发达国家这么多年吧?!至今高利贷仍然在中国大行其道,岂不令人汗颜?!

可是,面对高利贷者敛财时的血盆大口和逼债时的狰狞面目,中国十几亿人,究竟谁该汗颜?是那些向放贷者借钱的小业主或百姓小民吗?他们确实应该为自己饮鸩止渴的蠢行而汗颜:月息动辄二三分甚至四五分,你能还得上?如果你有本事让资金生出同高利贷利息那么高的利润,早就是富翁了,还用得着低三下四地向别人借钱?!古往今来,靠借高利贷抓住赚钱机会或渡过生活难关的有几个人?不能说一个没有,但绝大多数人都是雪上加霜,甚至倾家荡产。当然,借高利贷的小业主和百姓小民也不是傻瓜,如果不是万般无奈,也不会出此下策。其他人对他们只能给予同情与怜悯,而不是嘲笑。

笔者以为,面对高利贷盛行的尴尬现实,中国的一些精英人群应该汗颜。

首先是经济学家最该汗颜。

我国经济学家对残酷的高利贷可以用禁声来形容,因为看不到哪位知名经济学家对高利贷的批判。他们即使是呼吁金融当局为农民和中小企业解决贷款难,也不否定高利贷,甚至为数不少的经济学家在发展民间金融的名义下鼓动政府为高利贷开绿灯。最令人唏嘘的是,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先生自己出钱,还有几位经济学家赞助,在山西农村搞了一个小额贷款试验,试图为破解农民贷款难的困局找一条出路。初期年利率为12%(也有报道说已经达到18%),辛辛苦苦、好心好意地向农民放高利贷。当然,这些经济学家向农民放贷并不是为了自己赚钱,取得利息收入仍然用于支持小额贷款事业,精神境界之高尚不容置疑。但以经济学家的眼光看待这个试验,违背经济学常识也显而易见。理由如下:如果经济学家们认为12%以上的年利率还能够让使用贷款的农民有利可图,就等于说农村生产经营项目的资金赢利率普遍超过12%。如果这个判断是科学的,且在常规的制度安排中具有可操作性,那么就意味着,农民利用自有资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每年至少增收12%以上。如果是这样,中国农民早就富裕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鸿沟早就填平了。事实上,经济学家们错了,12%以上的贷款利率对于普通农民而言太高了,这样的小额贷款试验根本不具有推广价值,至今也做不大。很少的农户利用高利贷取得了很少的效益,也是以其他大多数农民不敢借贷为前提的。

对于笔者批评经济学家支持高利贷,会有人不服气。那么,就要明确一下什么叫高利贷。对于这个概念,我国的经济学家们基本上处于集体无意识状态,官方界定为超过基准贷款利率4倍实在是太离谱。笔者认为,只要贷款利率超过GDP增长率,就可以界定为高利贷。因为GDP是经济活动带来的增加值,利息只能属于增加值的一部分,照理说只能占增加值比较小的一部分。如果利息率等于GDP增长率,就意味着贷款资金带来的增加值全部被金融机构占有,从事实体经济的生产者和经营者便无利可图;如果利息率超过GDP增长率,就意味着从事实体经济的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自有本金被搜刮,结局就是破产。我们反对高利贷,终极原因就是于此。为实体经济的发展壮大着想,是经济学家的天经地义。经济学家们基本上一致反对全国GDP增长率超过10%,以免经济过热,那是正确的,但这就意味着应当反对贷款利率超过10%。否则,经济学家在逻辑上必然陷入混乱状态。

责任编辑:冯句青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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