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工人运动相结合的过程中成立的中国共产党,在漫长的革命实践中进一步认识到,简单地照抄照搬马克思主义也不能解决中国问题包括人权问题。因此,毛泽东先是提出要“反对本本主义”,后又提出要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在这个过程中,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人权主张。
比如,在领导农民运动时,指出政权、族权、神权、夫权,代表了全部封建宗法的思想和制度,在束缚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民的四条极大的绳索,必须推翻。
比如,在战场上,提出缴枪不杀,不准虐待俘虏。
比如,对于伤病员包括战场上双方的伤病员,实行救死扶伤的革命人道主义。
比如,在革命根据地,提出要解决群众的穿衣问题,吃饭问题,住房问题,柴米油盐问题,疾病卫生问题,婚姻问题,等等。
比如,在建立人民政权时,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依法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人民有思想、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讯、人身、居住、迁徙、宗教信仰及示威游行的自由权。同时规定了男女平等、各民族平等等各项平等权利。
比如,在党内斗争中,提出对于犯错误的人,一个不杀,大部不抓。
比如,在土地改革中,提出地主作为一个阶级要消灭,作为个人要保护。我们的任务是消灭封建制度,消灭地主阶级,而不是消灭地主个人。
比如,在工商业政策上,提出实行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时,不采取苏联的无偿剥夺办法,而是实行和平赎买政策,同时让他们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各种公民权利。
比如,对于犯罪嫌疑人,实行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方针,严禁逼供。对于被判为死刑又可以挽救的罪犯,实行了“死缓”即缓期执行死刑的独创性做法。
这样的主张还可以列举很多很多。特别是,毛泽东在延安时还提出我们要从“人的立场”来考虑问题;党还在延安发表过中国共产党人权宣言。
诸如此类方针政策和法律规定,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人民大革命的过程中,努力把人权原则和阶级斗争实践结合起来,形成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人权理论和人权实践。这也体现了在应对民族危机中,中国共产党人深化了对人权的认识。正是在这样的人权理论指导下,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斗争中团结了中国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包括建立了巩固的工农联盟和同民族资产阶级的统一战线,最终解决了中华民族长达一百多年的民族危机,使中国人从此站立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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